兵役
词语解释
兵役[ bīng yì ]
⒈ 指当兵的义务。
例服兵役。
英military service;
⒉ 指战争。
例兵役连年。
英war;
引证解释
⒈ 当兵服役;当兵的义务。
引《尉缭子·战威》:“乡里相劝,死丧相救,兵役相从,此之所励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名实》:“凡遣兵役,握手送离。”
清 恽敬 《三代因革论七》:“后世兵出召募,而兵役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的光荣义务。”
⒉ 指战事。
引《后汉书·质帝纪》:“兵役连年,死亡流离。”
宋 叶适 《故大理正知袁州罗公墓志铭》:“其在 袁州,开禧 兵役猝起。”
国语辞典
兵役[ bīng yì ]
⒈ 战事。
引《后汉书·卷六·孝质帝纪》:「又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
⒉ 对国家服任一定期限的军事任务,称为「兵役」。为宪法赋予人民应尽的义务。
英语military service
法语service milit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