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官司
词语解释
吃官司[ chī guān si ]
⒈ 受控获罪服刑或受其他裁处。
例送到临安府去吃官司。——《宋人话本》
英be sued; involve in a legal action;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喫官司”。旧时指被控告受处罚或关进监狱。
引元 无名氏 《鸳鸯被》第一折:“便吃官司我也拼得替你官司死。”
《水浒传》第三九回:“你哥哥误题了反诗,在这里喫官司,未知如何。”
聂绀弩 《韩康的药店》:“从此 韩康 吃官司去了,他的最后的一个药店抄没归官。”
国语辞典
吃官司[ chī guān si ]
⒈ 遭人控告,涉入诉讼。
引《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这个女儿不受福德,却跟一个碾玉的待诏逃走了。前日从湖南潭州捉将回来,送在临安府吃官司。」
《文明小史·第三二回》:「咱们发财是发财,吃官司是不免的,依俺主意,还是放一把火烧他们娘的精光,也就没处查究了。」
英语to face legal action, to get sued
德语büßen müssen, vor Gericht anklag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