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词语解释
传法院[ chuán fǎ yuàn ]
⒈ 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引证解释
⒈ 宋 代翻译佛经的机构。 太平兴国 五年于 太平兴国寺 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⒈ 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
⒈ 宋 代翻译佛经的机构。 太平兴国 五年于 太平兴国寺 大殿西建译经院,八年改为传法院。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库务职局》、《宋会要辑稿·道释·传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