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第
词语解释
赐第[ cì dì ]
⒈ 赏赐宅第;赏赐的宅第。
⒉ 谓赐及第。
引证解释
⒈ 赏赐宅第;赏赐的宅第。
引《晋书·贺循传》:“循 羸疾不堪拜謁,乃就加朝服,赐第一区,车马牀帐衣褥等物。”
清 吴伟业 《和王太常西田杂兴韵》之七:“城中赐第书千卷,祠下丰碑柳十围。”
⒉ 谓赐及第。
引宋 高承 《事物纪原·学校贡举·唱名》:“《宋朝会要》曰:‘ 雍熙 二年三月十五日, 太宗 御 崇政殿 试进士, 梁顥 首以程试上进,帝嘉其敏速,以首科处焉。十六日,帝按名一一呼之,面赐及第。’唱名赐第,盖自是为始。”
《辽史·圣宗纪》:“以 瀋州 节度副使 张杰 为节度使,其皇城进士 张人纪、赵睦 等二十二人入朝,试以诗赋,皆赐第。”
元 黄溍 《上京道中杂诗·枪竿岭》:“忆昔赐第归,吾母适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