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士
词语解释
都士[ dōu shì ]
⒈ 《周礼》官名。掌理都家狱讼事。
⒉ 京都或大城市的人。
引证解释
⒈ 《周礼》官名。掌理都家狱讼事。
引《周礼·秋官·序官》:“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
郑玄 注:“都家之士,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也。”
孙诒让 正义:“都士主治大都、小都、王子弟、公卿采地之狱讼。”
⒉ 京都或大城市的人。
引汉 桓宽 《盐铁论·国疾》:“世人有言:鄙儒不如都士。”
马非百 简注:“都,都城或大城市。意思是説乡里人比不上都城或大城市的人文明,有见识。”
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一章:“尊男、卑女,贵人、贱狙,华族、寒门,别若鸟鱼,蛮獠、都士,絶出智愚,灿然列级,天渊之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