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牧
词语解释
方牧[ fāng mù ]
⒈ 古时统治一方的军政长官方伯与州牧的并称。后泛指地方长官。
引证解释
⒈ 古时统治一方的军政长官方伯与州牧的并称。后泛指地方长官。
引三国 魏 曹植 《文帝诔》:“方牧妙举,钦於恤民。”
赵幼文 注:“方牧,即《舜典》之四岳、十二牧,谓 魏 代之刺史、太守统治百姓之官。”
《晋书·王濬传》:“授臣以方牧之任,委臣以征讨之事。”
南朝 梁 范云 《赠张徐州谡》诗:“还闻稚子説,有客款柴扉……疑是 徐方牧,既是復疑非。”
唐 刘知几 《史通·暗惑》:“古人谓方牧为二千石者,以其禄有二千石故也。”
国语辞典
方牧[ fāng mù ]
⒈ 方伯、州长的代称。
引南朝梁·范云〈赠张徐州谡〉诗:「疑是徐方牧,既是复疑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