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衙门
词语解释
海军衙门(海軍衙門)[ hǎi jūn yá mén ]
⒈ 全称“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清政府管理全国海军的机构。1885年设立,醇亲王奕fe5c为总理,奕、李鸿章为会办,实权由李鸿章掌握。1888年编成北洋海军,制定《北洋海军章程》,设置提督、总兵等职。北洋海军在甲午战争中覆灭后,海军衙门被裁撤。
⒈ 全称“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清政府管理全国海军的机构。1885年设立,醇亲王奕fe5c为总理,奕、李鸿章为会办,实权由李鸿章掌握。1888年编成北洋海军,制定《北洋海军章程》,设置提督、总兵等职。北洋海军在甲午战争中覆灭后,海军衙门被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