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崴
词语解释
海参崴[ hǎi shēn wǎi ]
⒈ 位于绥芬河口海湾东岸,渤海的率宾府地,元称永明城,清属吉林珲春协领管辖。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被俄国割占,1862年改为符拉迪沃斯托克(Vladivostok),意为控制东方。
英Hai Sinwei;
国语辞典
海参崴 (Vladivostok)[ hǎi shēn wēi ]
⒈ 城市名。在西伯利亚东南,濒大彼得湾,本属吉林省,清咸丰十年割让给俄国。港宽水深,是优良的海港,也是独立国家国协东方贸易的门户,西伯利亚铁路以此为终点。冬季结冰期颇长,是最大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