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
词语解释
寄养[ jì yǎng ]
⒈ 把孩子托付给他人抚养。
例将婴儿寄养在她祖母处,自己进城工作。
英farm out; ask sb. to bring up one's child;
引证解释
⒈ 不在自己家里抚养。
引《敦煌变文集·秋胡变文》:“郎君,儿生非是家人,死非家鬼,虽门望之主,不是耶孃检校之人。寄养十五年,终有离心之意。”
⒉ 多指把子女托付给别人抚养。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九:“其时本庄有一个小廝儿,祖家姓 言,因是父母双亡,寄养人家,就叫名‘寄儿’。”
巴金 《家》七:“他的父母早死了。他寄养在伯父的家里。”
午星 《一个红军女游击战士》:“这孩子出世后,便没有同我和 涣竞 见过一面,倘若他还活着,现在该是二十岁了。我们只记得他是被寄养在 宜春 南乡一带的。”
⒊ 谓暂安置某处供养。
引《朱子语类》卷一三〇:“太祖 初定天下,将诸军分隶州郡,特寄养耳。”
⒋ 谓将牲畜、家禽等分派或托付别人代养。
引明 谢肇淛 《五杂俎·地部二》:“江 北俵马之役最称苦累,而寄养之户尤多败困,要其所以,则侵渔多而费用繁也。”
洪深 《香稻米》第三幕:“这个鸡是 陈金福 寄养在我们这里的,脚上的红布条子是做的记认。”
国语辞典
寄养[ jì yǎng ]
⒈ 将子女暂时托人抚养。
引《敦煌变文集新书·卷六·秋胡变文》:「寄养十五年,终有离心之意。」
⒉ 暂时安置某处供养。
引《朱子语类·卷一三〇·自熙宁至靖康用人》:「太祖初定天下,将诸军分隶州郡,特寄养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