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室
词语解释
五室[ wǔ shì ]
⒈ 古人明堂内设置的木室、火室、金室、水室、土室。
引证解释
⒈ 古人明堂内设置的木室、火室、金室、水室、土室。参见“明堂”。
引《周礼·考工记·匠人》:“五室三四步,四三尺。”
郑玄 注:“堂上为五室,象五行也。三四步,室方也;四三尺,以益广也。木室於东北,火室於东南,金室於西南,水室於西北,其方皆三步,其广益之以三尺。土室於中央,方四步,其广益之以四尺。此五室居堂,南北六丈,东西七丈。”
《旧唐书·礼仪志二》:“太常博士 柳宣 依 郑玄 义,以为明堂之制,当为五室。”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元年》:“﹝八月﹞庚午,皇太子具卤簿謁太庙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