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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ùnpàn

运判

  • 拼音yùn pàn
  • 注音ㄩㄣˋ ㄆㄢˋ

  • 词语解释

    运判[ yùn pàn ]

    ⒈  古代官名。宋代始于转运使、发运使下设判官,职位略低于副使,称转运判官、发运判官,简称“运判”。

    引证解释

    ⒈  古代官名。 宋 代始于转运使、发运使下设判官,职位略低于副使,称转运判官、发运判官,简称“运判”。 宋 高承 《事物纪原·节钺帅漕·运判》:“开宝 五年八月九日,以 潘美尹 崇珂 并兼领 岭 南转运使,以转运使 王明 为副使, 许允言 为判官,则转运之有判,自此其始也。

    太平兴国 三年四月十日,置诸道转运判官。”
    宋 王安石 《与马运判书》:“运判阁下:比奉书,即蒙宠答,以感以怍。”
    《清会典事例·户部·盐法》:“至 甘肃、四川、云南、贵州 等省未设运使……其运同、运判、提举等官,均有催徵钱粮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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