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词语解释
知府[ zhī fǔ ]
⒈ 明朝以来对府一级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
例宁夏知府。——唐·高适《别董大》
知府朱孝纯。——清·姚鼐《登泰山记》
英magistrate of district;
引证解释
⒈ 官名。 唐 制于京都及创业驻幸之地特置为府,至 宋 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或置牧、尹,或以朝臣出任,权知府事,省称知府。 明 代始以知府为正式官名,管辖州县,为府一级的行政长官。 清 代因之。
引《水浒传》第四六回:“知府随即取了供词,行下公文,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公人,押了邻舍、 王公 一干人等,下来检验尸首,明白回报。”
清 龚自珍 《江南安庆府知府何公墓志铭》:“龚自珍 娶于 山阴 何氏,实知府 裕均 从女孙。”
⒉ 智慧的府库。形容智慧丰富。
引汉 王充 《论衡·辨祟》:“孔子 圣人,知府也。”
国语辞典
知府[ zhī fǔ ]
⒈ 职官名。为明清两代一府的行政长官。
英语prefectural magistrate (during Tang to Qing times)
法语magistrat préfectoral (pendant la période de Tang à 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