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销
词语解释
奏销[ zòu xiāo ]
⒈ 清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⒉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引证解释
⒈ 清 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引《清文献通考·田赋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日收钱粮流水簿,於岁底同奏销文册,齎司磨对。”
⒉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引吴晗 《灯下集·明代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
⒈ 清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⒉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⒈ 清 代各州县每年将钱粮征收的实数报部奏闻,叫奏销。
引《清文献通考·田赋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县日收钱粮流水簿,於岁底同奏销文册,齎司磨对。”
⒉ 指上报户部注销欠缴的钱粮。
引吴晗 《灯下集·明代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