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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先生北征录·卷八·治安药石

○器用小节

◎弩制

跷镫弩:牙里一尺八寸五分,葫芦头四寸,木檐长五尺八寸。一名马黄,一名克敌,一名破的,一名一滴油。张宪伏之于中林,而捉真珠即;时俊用之于射狐关,而败四太子。

神臂弩:桩牙里一尺八寸,葫芦头四寸,镫二尺,桩长二尺三寸,角檐长四尺五寸。

锹头弩:桩二尺,葫芦头五寸,镫五寸,山口五寸,锹头五寸,桩凡长四尺,木檐长七尺。

春夏雨水蒸湿,宜用木弩。

秋冬筋角坚固,宜用角弩。

臣闻番长于马,汉长于弩,制骑以弩。此旧说也。然近日诸军弩手,皆欠指版,人身通以五尺为率。上顶至项一尺,则下止四尺;泥泞五寸,则上止有三尺四五寸。弩手进则蹋弩以射,退则肩弩以归。檐长若过六尺,桩长若过三尺,肩弩则檐梢拄地,而下有绾绊之忧,蹋弩则桩头拄胸,而上无牵挽之力。草莱藤蔓之地惧其牵绾,必弃弩而空走;涂潦泥堑之地被其踢绊,必为弩而丧躯。今欲使弩斗力自二硕至三硕,不许太硬,令久疲之兵易于蹉蹋;使弩檐自五尺至六尺,不许太长,令矮短之兵易于肩射。夏暑之月,梅雨蒸润,筋角易脱,则用木弩。秋冬之月,风色严冷,木索重滞,则用角弩。其锹头等桩檐太长者,悉令诸军减,令短捷,则庶无废器。是谓弩制。

◎弓箭制

箭镞五:石莲头,凿子头,乔麦棱,寸金凿子,破甲锥。已上惟寸金凿子、破甲锥易入甲,最妙。

箭翎六:皂雕,白鹇,野雉,鸿鹄,鹅鹳,雁鹜。已上惟雉、鹇、雕翎三色最妙,然雕、鹇艰得,不若皆用雉翎。

箭 五:脑节,巴翎,腰 间,通 ,天注。已上惟通 、天注最妙。

箭 三:山茧、采漆,桐油。

粘翎三:漆,胶,兼胶走丝。

镞重不得过三钱,箭重不得过十钱。

臣闻矢不破坚,与无矢同;矢不破甲,反资敌用。造矢不可无法,尚矣。近日所制箭镞太重,箭 太粗,胶易解散,翎易脱落。其故何邪?盖古人之制箭,欲其去之劲直也,故翎之羽曰鹅、曰鹳、曰鸿、曰鹄,所用不拘于一名;欲其去之锋利也,故镞之以金,曰石莲、曰凿子、曰乔麦棱、曰破甲锥,所制不拘于一样。 有脑节、巴翎、腰 间之辨,有山茧、采色、桐油、柿漆之别。然考其已验之迹,翎则雕、鹇、野雉为最捷,镞则寸金凿、破甲锥为最锐,则通 去直而易中,则漆易成而省费。余皆徒事观美,不堪实用。虏中军器,上皆有元监造官姓名、年月,遇有损害、有误使用,即将元监造官吏依法施行,断不轻恕。所以虏酋器具一一如法。而吾军制作之司一切不问,则欲速成,可以逃责,备数足矣。此所以类皆苟简灭裂,而不中用也。况镞重则弓软,而去地不远;箭重则弓硬,而中甲不入。旧法箭头重过三钱,则箭去衣过百步;箭身重过十钱,则弓力当用一硕。是谓弓箭制。

◎弩箭制

弩箭用竹翎、鹅翎。

弩箭合用随弦至檐,更放镞,出檐一寸,不得太长。惟一滴油只依旧法。

弩箭皆用竹 ,或遇无竹,亦可用柳。番贼皆用柳 。

弩箭镞合用寸金凿子、破甲锥。

臣闻弩箭之制,与弓箭不同。弓箭瞰弦,而安颇难;弩箭平头,而安甚易。弓箭太长,而择甚费;弩箭太短,而择甚省。比者帅臣造华车弩,而箭用铁,故失于太重,而不能及远;造克敌弩,而箭用索翎,故失于太钝,而不能取亲。均于无用。要之,镞用石莲头、乔麦棱,则光滑而不能入甲,不若用破甲锥、寸金凿子,则凿上有锋而易入窍隙。翎用禽羽,则得箭者尚堪再射,不若用竹片裁制,则翎口如刀而易穿肌肉。是谓弩箭制。

◎鞍制

名西桥,前后桥皆高,压不著肉,不打破马脊。可用。

名海糊桥,前后桥皆低,压即著肉,虽有连替,亦蹋脊损马。不可用。

名太师桥,前桥虽高,而后桥亦低,受压则打伤马后脊。不可用。

名错结裹,后桥虽高,而前桥亦低,受压则打伤马前脊。不可用。

鞍桥鞔座合用黄油皮,不得用粉皮,惹水湿衣。

鞍桥下发替合用摘[ BC] 相连,不得用凉替,攀桥上马,则鞍倒垂马腹,误人性命。

臣闻鞍桥制有数等:一曰太师桥,二曰错结裹,三曰海糊桥,四曰西桥。近日三司、诸军,皆用太师、错结裹、海糊三样,池阳、江鄂、京南、襄阳多用海糊一样。海糊之制,前后桥低贴马肉,其摘[ BC] 低压马脊。师出日久,马膘瘦减,受重则鞍颊打破马脊,脓血溃烂,不堪乘骑,以至死伤。前岁海泗、符离、唐邓之役,皆坐此患。海糊桥及错结裹后桥虽高,而前桥亦低,故伤马前脊。太师前桥虽高,而后桥亦低,故伤马后脊。惟西桥一样,前后桥比他桥皆高数寸,搭袋常系后桥之下,虽上载甲军、下□梢搭,鞍颊亦不著肉,鞍桥亦不砑脊,甚为利便。关西人多用,故曰西桥。然诸军鞍座尽用粉皮,欲使骑坐者不被瘾阁。不知粉皮惹水,遇雨则湿浸内透,坐马者衣裤皆湿,大为利害。不若用黄油皮鞔之。及鞍桥,虽用高空,下用连替摘[ BC] ,免有转侧。缘凉替与鞍相离,上马攀桥则鞍与替不相粘著,多致攀转鞍桥,坠下马腹,临阵误人性命。是谓鞍制。

◎靴制

靴凹合用粉皮熟软。

凹口合用软皮带系。

靴面及鞍底皆用硬皮。

靴鞋底皆用漆蜡。

臣闻马军骑马则吊腿欹斜,而两足可忧;下马则筌刺暗设,而鞋屦可破。靴之功大矣。然近日马军类多脱去马靴,或怠于附带而弃之郊野,或宁使赤露而束之鞍镫。殊不可晓。及考其所自,盖今日诸军之靴皆用牯牛皮制造,故皮性太硬,未著则不能穿足入脚;袜凹太深,既著则不能抬足起步。牵马下程则夹破脚砑,而久成疮痍;落马坠地则拄定膝胯,而不能起立。不惟肌肉不保,且反伤于磨擦。其视金贼所制之靴,万万不同。今后宜令袜用软皮,而上则系以皮带;鞋用硬皮,而下则抹以漆蜡。其制与今人软凹泥靴相类,而不用钉距。是谓靴制。

◎马枪制

正带甲马军一百人。

准备带甲二十人。

亻兼兵五十人。

火头三十人。

额外辎重三十人,近添作四十人。

正旗头三人。

副旗头三人。

小枪一十八条。

臣闻呈试有四门马枪,拣指有马上单枪。岳飞教荆襄之兵,有稽枪射。李显忠教关西之兵,令弓手带枪,枪手带弓。马军之有枪,尚矣。自近代,善马射者不善马枪,所以海队只选马枪一十八条、正副旗头六名,其余皆系弓箭。立为定制,不容增减。盖新刺马军、新补马校不练教习,不熟弓马,两手挟弓犹恐不能施放,更责以马枪兼人之能,则彼安能独办?要之,一队皆系老旧马军,则令各稽小枪,而不拘以十八人之数;皆系新招生疏之人,则令专事弓箭,而不拘以正副旗头之额。庶不强人以短,而反害其所长。是谓枪制。

◎叉枪制

叉杆蒺藜条为上,柘条次之,枫条又次之,余木不可用。

穿斗枪叉,合拣择枪大小与筒口相等,然后穿套。

造枪须令枪头、叉口用钢,筒并枪身、叉身尽合用常铁。

穿斗叉枪,先比量杆头相等,次用胶、漆、面调涂,倾入筒口,令盛满,却倒用杆斗上。庶无动摇、脱落之弊,至枪杆朽腐,而杆头犹不脱,及雨水不入。

臣闻旧制:淮东敢死军多系枪叉手,淮西忠义军民兵多系枪刀手。刀姑置勿论,而枪叉之弊有四。一则近年收买枪杆全无选择,多用杂色轻木,临用脆折及被脱误。今后枪叉杆须用蒺藜条、枫木、赤仙木,方免杆身易折。二则诸军穿斗枪杆,不问筒口、杆头巨细,例用锉斫令小,便行装斗。才遇中物,则枪杆皆从锉斫处断作两截。今后须令比量筒口、杆头一样,略削放尖,不得锉斫令小,方免杆头断落。三则诸军枪叉例皆用团钢打造,故倍费磨削,虚费钢火。今后枪尖、叉口皆令用钢,枪身、叉背皆用常铁,方免倍费工绩。诸军穿斗枪叉等军器,只此削得巨细相等,便用铁钉钉上枪头、叉头,以故临用或枪头中物而摇动脱落,或钉头入木而杆头损折。今后须令煎胶入漆,和面调涂,倾入筒口,方行穿套。庶免动摇伤折。是谓叉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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