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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北略·卷七·吴牲赈抚

正月己亥,命御史吴牲,赉金赈陕西饥荒,招抚流贼。谕曰:陕西屡报饥荒,小民失业,甚者迫而从贼,自罹锋刃。谁非赤子,颠连若斯,今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前去被灾处,次第赈给,仍晓谕愚民,即或胁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四月,吴牲西行,至延长,寇聚城下,谕以祸福分赈之,贼各解散。游贼闻之,皆受回赈,抚贼七千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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