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部分类 国学典籍 国学人物 成语大全 汉语词典 汉语字典 近义词 反义词 在线反馈

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

出处

原文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展开阅读全文 ∨

寓意

揭露当时的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颂扬晏子的能言善辩与机智、正直的精神。

人与人交流需掌握适当技巧,在劝诫指正别人时也应做到趋利避害。

劝阻他人也要讲究方法,有时应学会避其锋芒,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晏子不是直接劝阻,而是间接委婉地提醒齐景公杀了烛邹会影响他的声誉,从而使他改变了主意(晏子的高明之处)。

刘向

刘向(约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祖籍沛郡(今属江苏徐州)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叙事简约,理论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 刘向的诗词 ► 刘向的名句

猜您喜欢
©国学猫 皖ICP备18026045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