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国有人获得了一块玉石,向子罕献上玉。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石的人说:“(我)把它给雕琢玉器的工匠看过了,玉匠认为这是一块宝玉,所以敢把它献给你。”子罕说:“我把不贪财作为珍宝,你把玉石作为珍宝;如果把玉石给我,那么两人都失去了珍贵的东西,不如我们各人都固守自己的珍贵的东西。”
注释
或:有人。
诸:“之于”的合音。“献诸子罕”即“献之于子罕”,意为向子罕献上玉。
以:即“以之”,把它……。
玉人:雕琢玉器的工匠。
敢:表敬词。
宝:指珍贵的东西。
尔:你。
若以与我:如果把它给我。
皆丧宝也:意为两个人都失去珍贵的东西。指献玉者失去玉,子罕因受贿而失去廉洁的品质。
人:各人。指献玉者和子罕两人。
简析
此文讲述了一位宋人得到宝玉欲献给子罕,子罕却拒不接受的故事。子罕认为自己的“宝”是不贪之心,而宋人以玉为宝。若接受宝玉,则两人都会失去各自的“宝”。这则故事深刻揭示出廉洁自律、不贪为贵的道德观念,亦反映出“人各有其宝”之理,这是不同人生观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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