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人学苦空,百念已灰冷。
剑头唯一吷,焦谷无新颖。
胡为逐吾辈,文字争蔚炳?
新诗如玉屑,出语便清警。
退之论草书,万事未尝屏。
忧愁不平气,一寓笔所骋。
颇怪浮屠人,视身如丘井。
颓然寄淡泊,谁与发豪猛?
细思乃不然,真巧非幻影。
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
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
阅世走人间,观身卧云岭。
成酸杂众好,中有至味永。
诗法不相妨,此语当更请。
译文
参寥大师你学习佛法,百念俱无。
剑环头上的小孔仍只传来风过的小声,焦谷上依然没有新生出小芽。
为什么要跟我们这些人一样好作诗歌?
你的文章都是文采华美,新出的诗篇如玉屑一样精美,语句清平而深刻。
韩愈谈论到张旭狂草时,认为张旭心中并未屏蔽万事,
反而将其忧愁与不平之气,统统寓于笔端任其驰骋。
韩愈很奇怪高闲浮屠氏的草书,视人身为丘井。
颓然寄有淡泊之意,又如何发出像张旭那样豪迈而不受拘束的气魄呢?
仔细一想其实不然,真实的技巧并不是虚幻的泡影。
要想使诗句巧妙,不要嫌恶于空和静。
虚静因而能懂得万物之变化,空明所以能接纳万事之境界。
阅历世事行走于人间,只见栖身于世外云岭。
咸味酸味杂列于诸食物里,其中有着极其隽永的韵味。
诗歌与佛法并不相妨碍,上面的话更当允许我说出来。
注释
苦空:佛教认为世俗间一切皆苦皆空。人生老病死为苦,一切皆虚无,并非实体,为空。
吷(xuè)血:吹气声,表示小而短的声音。剑首,指剑环头的小孔。
焦谷:火烤干枯的谷类。颖:子粒的芒壳尖。
玉屑:比喻文词佳美,字字如珠玑飞屑。
退之:韩愈,字退之。
浮屠人:出家人。
诗法:指诗歌与禅法,这两者并不相悖,而统一于“空静”,并由此而获得“至味”和“妙”的境界。
请:领受,明确接受。
参考资料:
1、董治祥,刘玉芝著.鹤兮归来 苏东坡在徐州: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12:第124页
此诗取韩愈论高闲上人草书之旨,反其意而论诗,最后落实到“诗法不相妨”上,表达了苏轼对禅与诗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一般说来,禅宗要求不立文字。诗歌则是语言的艺术,二者区别甚大。但在艺术实践中,诗人以及批评家却发现了它们之间的共同性。所以宋人李之仪在其《姑溪居士前集》卷二十九《与李去言》中说: “说禅作诗,本无差别。”固然,要把二者的“本无差别”处说清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仍有线索可寻。比如,禅与诗都注重对主观精神的反映,禅宗固然是 “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诗歌亦宣称“一切景语皆情语”,因而驱遣万象以就我。所以南宋释绍嵩在《亚愚江浙纪行诗自序》说:“禅,心慧也;诗,心志也。慧之所之,禅之所形;志之所之,诗之所形。”另外,如禅思和诗思的不可预测性,禅语和诗语(部分追求“直寻”的作品当是例外)的非逻辑性,都颇能相通。宋代禅学大兴,风行于士大夫之中,因而“学诗浑似学参禅”一类的话头,成为一时风气,而从时间上看,苏轼这首诗可谓得风气之先,对后来严羽诸人以禅喻诗,分别宗乘等,都不无影响。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尔 一作:尓)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尔。”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以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如彼雨雪,先集为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之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亦人杰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