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庭院残更立,燕宿雕梁。月度银墙,不辨花丛那辨香。
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译文
夜过残更,两人偎依庭院。燕子已在梁上栖息,墙壁也被月光染成银白色。花香阵降袭来,只是夜色昏暗,难以分辨发自哪丛花。一对爱侣完全沉浸在朦胧月色和温馨花香之中。
然而,此情此案,已成追忆。昔日恋人,如今两地零落,洽似一对分离的鸳鸯。在雨后微寒中追念旧情,就如同十一年前做了一个梦。梦中的甜蜜幸福,转眼间化为无奈与忧伤。
注释
①谢家庭院:指南朝宋谢灵运家,灵运于会稽始宁县有依山傍水的庄园,后因用以代称贵族家园,亦指闺房。晋谢奕之女谢道韫及唐李德裕之妾谢秋娘等都负有盛名,故后人多以“谢家”代指闺中女子。
②残更:旧时将一夜分为五更,第五更时称残更。
③雕粱:刻绘文采的屋梁。
④银墙:月光下泛着银白颜色的墙壁。
⑤歇:停止,停歇。
参考资料:
1、聂小晴编著.纳兰词: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01,:第27页
2、(清)纳兰性德著;田萍注解.纳兰词全集鉴赏:中国画报出版社,2013.04:第98页
开篇所写到的谢家庭院,也是在隐喻这是在写当下的实景,可以看出,这是纳兰在怀念一段情缘。下片开始的那句“此情已自成追忆”,更是证明上片是属于追忆往昔的情感了,而最后一句更是点明了这段情感的时间,是发生在十一年前,如梦一场的时光令这段情感逐渐模糊,但并没有被遗忘。
“谢家庭院残更立,燕宿雕梁”,开篇这句的意象,是纳兰常用的,尤其是“谢家”,所以,后人推断纳兰爱恋的这名女子一定是姓谢。不过真相是否果真如此,也只能留待猜测。从词句的字面来看,这首词写得十分华美动人,有种浓郁之美,短短十数字,就将思念者孤独寂寥的心态描写出来,而且还让人仿佛分辨不出,这个月光下的人,到底是被相思所苦的纳兰,还是偶尔神伤的自己。王维开创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一例,而纳兰的词中更是将诗画艺术发挥到了一个巅峰,对一个具体情境的描摹已经到丁人木三分的境地。
而后一句“月度银墙,不辨花丛那辨香”,则是纳兰从元稹的《杂忆》中所改出的一句,虽然只是简单改过一个字,但整首词还是相得益彰的。元稹的诗是这样的:“寒轻夜浅绕回廊,不辨花丛暗辨香。忆得双文胧月下,小楼前后捉迷藏。”元稹是悼亡诗的高手,他的悼亡诗成就不在纳兰之下,而元稹本人也是多情之人,他存婚前和一个女子有过一段热恋,虽然没有结果,但元稹对那名女子很是看重。这首词便是为那名女子所做。上片先是写景色,后又引用前人怀念的旧文,都是要烘托自己内心的怀念。而到了下片,第一句便是“此情已自成追忆”,纳兰自己也明白,这份感情只可追忆,无法挽回,所以这句词既道出了纳兰的悲伤,也道出了世事的无常。
而后接着一句“零落鸳鸯”,则是引出了最后的结局“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往事已如烟散去,回忆空空,纳兰沉吟至此,才忽然觉出了雨夜后的微凉,他也觉察出,这十一年前的梦,早就该醒了。
参考资料:
1、聂小晴编著.纳兰词: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01,:第27页
2、(清)纳兰性德著.纳兰词典评,: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01:第38页
这首词是一首悼亡之作。卢氏于康熙十三年(1674)嫁与纳兰为妻,根据词中“十一年前梦一场”之句,此词应作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首生离之词,是纳兰为一位早年曾有婚约的绝色女子所作。
参考资料:
1、纳兰性德著.纳兰性德集:三晋出版社,,2008.10:第97页
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
眼中了了,心下匆匆,方寸无多,往来应接不暇,如看场中美色,一眼即过,与我何与也?千古过目成诵,孰有如孔子者乎?读《易》至韦编三绝,不知翻阅过几千百遍来,微言精义,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穷。虽生知安行之圣,不废困勉下学之功也。东坡读书不用两遍,然其在翰林读《阿房宫赋》至四鼓,老吏苦之,坡洒然不倦。岂以一过即记,遂了其事乎!惟虞世南、张睢阳、张方平,平生书不再读,迄无佳文。
且过辄成诵,又有无所不诵之陋。即如《史记》百三十篇中,以《项羽本纪》为最,而《项羽本纪》中,又以巨鹿之战、鸿门之宴、垓下之会为最。反覆诵观,可欣可泣,在此数段耳。若一部《史记》,篇篇都读,字字都记,岂非没分晓的钝汉!更有小说家言,各种传奇恶曲,及打油诗词,亦复寓目不忘,如破烂厨柜,臭油坏酱悉贮其中,其龌龊亦耐不得。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