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辰 一作:晨)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注释
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山海经·海外西经》)
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的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徒:徒然、白白地。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
猛志:勇猛的斗志。
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讵:表示反问,岂。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参考资料:
1、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 Journal of 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 2008年01期
2、名作欣赏 , Masterpieces Review, 2007年02期
关于“同物”的理解关于“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一句,有的认为,上句言生时,下句言死后,“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然而这样理解,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说文解字》云:“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而精卫化去为鸟,刑天化去为“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都有着自己的意志,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都同归于自然大道。所谓的生死、化与不化,都不能改变“同物”的本质。因而,既然同样是“物”,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物”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同物既无虑”与“化去不复悔”两句是因果的关系。作这样的理解,诗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更能理解“化去不复悔”的原因,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
二月三日,丕白。岁月易得,别来行复四年。三年不见,《东山》犹叹其远,况乃过之,思何可支!虽书疏往返,未足解其劳结。
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己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
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词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间者历览诸子之文,对之抆泪,既痛逝者,行自念也。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昔伯牙绝弦于钟期,仲尼覆醢于子路,痛知音之难遇,伤门人之莫逮。诸子但为未及古人,自一时之儁也,今之存者,已不逮矣。后生可畏,来者难诬,然恐吾与足下不及见也。
年行已长大,所怀万端,时有所虑,至通夜不瞑,志意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头耳。光武言:"年三十余,在兵中十岁,所更非一。"吾德不及之,而年与之齐矣。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无众星之明,假日月之光,动见瞻观,何时易乎?恐永不复得为昔日游也。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顷何以自娱?颇复有所述造不?东望於邑,裁书叙心。丕白。
星星白发,生于鬓垂。虽非青蝇,秽我光仪。策名观国,以此见疵。将拔将镊,好爵是縻。 白发将拔,惄然自诉:禀命不幸,值君年暮。逼迫秋霜,生而皓素。始览明镜,惕然见恶。朝生昼拔,何罪之故?子观桔柚,一暠一晔,贵其素华,匪尚绿叶。愿戢子之手,摄子之镊。
咨尔白发,观世之途。靡不追荣,贵华贱桔。赫赫阊阖,蔼蔼紫庐。弱冠来仕,童髫献谟。甘罗乘轸,子奇剖符。英英终贾,高论云衢。拔白就黑。此自在吾。 白发临欲拔,瞑目号呼:何我之冤,何子之误!甘罗自以辩惠见称,不以发黑而名著。贾生自以良才见异,不以乌鬓而后举。闻之先民,国用老成。二老归周,周道肃清。四皓佐汉,汉德光明。何必去我,然后要荣?
咨尔白发,事各有以,尔之所言,非不有理。曩贵耆耄,今薄旧齿。皤皤荣期,皓首田里。虽有二毛,河清难俟。随时之变,见叹孔子。 发乃辞尽,誓以固穷。昔临玉颜,今从飞蓬。发肤至昵,尚不克终。聊用拟辞,比之国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