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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和歌辞。蒿里

唐代贯休

兔不迟,乌更急,但恐穆王八骏,著鞭不及。所以蒿里,

坟出蕺蕺。气凌云天,龙腾凤集。尽为风消土吃,

狐掇蚁拾。黄金不啼玉不泣,白杨骚屑。乱风愁月,

折碑石人,莽秽榛没,牛羊窸窣.时见牧童儿,弄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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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休

贯休(823~912年),俗姓姜,字德隐,婺州兰豁(一说为江西进贤县)人,唐末五代著名画僧。7岁时投兰溪和安寺圆贞禅师出家为童侍。贯休记忆力特好,日诵《法华经》1000字,过目不忘。贯休雅好吟诗,常与僧处默隔篱论诗,或吟寻偶对,或彼此唱和,见者无不惊异。贯休受戒以后,诗名日隆,仍至于远近闻名。乾化二年(915年)终于所居,世寿89。 ► 贯休的诗词 ► 贯休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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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驸马宅宴洞中
唐代杜甫

主家阴洞细烟雾,留客夏簟清琅玕。

春酒杯浓琥珀薄,冰浆碗碧玛瑙寒。

误疑茅堂过江麓,已入风磴霾云端。

自是秦楼压郑谷,时闻杂佩声珊珊。

太湖秋夕

水宿烟雨寒,洞庭霜落微。

月明移舟去,夜静魂梦归。

暗觉海风度,萧萧闻雁飞。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日出行
唐代李白

日出东方隈,似从地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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