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分半榻,胜托此真缘。披草寻龙藏,过溪饮虎泉。
香花萦下界,脩竹出诸天。忽忆同游者,浮生殊可怜。
翠微分半榻,胜托此真缘。披草寻龙藏,过溪饮虎泉。
香花萦下界,脩竹出诸天。忽忆同游者,浮生殊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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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妣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生。年十六年来归。逾年生女淑静,淑静者大姊也;期而生有光;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逾年,生淑顺;一岁,又生有功。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曰:“吾为多子苦!”老妪以杯水盛二螺进,曰:“饮此,后妊不数矣。”孺人举之尽,喑不能言。
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伤哉!于是家人延画工画,出二子,命之曰:鼻以上画有光,鼻以下画大姊。以二子肖母也。
孺人讳桂。外曾祖讳明。外祖讳行,太学生。母何氏,世居吴家桥,去县城东南三十里;由千墩浦而南,直桥并小港以东,居人环聚,尽周氏也。外祖与其三兄皆以资雄,敦尚简实;与人姁姁说村中语,见子弟甥侄无不爱。
孺人之吴家桥则治木绵;入城则缉纑,灯火荧荧,每至夜分。外祖不二日使人问遗。孺人不忧米盐,乃劳苦若不谋夕。冬月炉火炭屑,使婢子为团,累累暴阶下。室靡弃物,家无闲人。儿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纫缀不辍。户内洒然。遇僮奴有恩,虽至棰楚,皆不忍有后言。吴家桥岁致鱼蟹饼饵,率人人得食。家中人闻吴家桥人至,皆喜。有光七岁,与从兄有嘉入学,每阴风细雨,从兄辄留,有光意恋恋,不得留也。孺人中夜觉寝,促有光暗诵《孝经》即熟读,无一字龃龉,乃喜。
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周氏家有羊狗之痾。舅母卒,四姨归顾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与二舅存。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归王三接,孺人所许聘者也。十二年,有光补学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妇,孺人所聘者也。期而抱女,抚爱之,益念孺人。中夜与其妇泣,追惟一二,仿佛如昨,馀则茫然矣。世乃有无母之人,天乎?痛哉!
余尝读白乐天《江州司马厅记》,言“自武德以来,庶官以便宜制事,皆非其初设官之制,自五大都督府,至于上中下那司马之职尽去,惟员与俸在。”余以隆庆二年秋,自吴兴改倅邢州,明年夏五月莅任,实司那之马政,今马政无所为也,独承奉太仆寺上下文移而已。所谓司马之职尽去,真如乐天所云者。
而乐天又言:江州左匡庐,右江、湖,土高气清,富有佳境,守土臣不可观游,惟司马得从容山水间,以足为乐。而邢,古河内,在太行山麓,《禹贡》衡津、大陆,并其境内。太史公称”邯郸亦漳、河间一都会”,“其谣俗犹有赵之风”,余夙欲览观其山川之美,而日闭门不出,则乐天所得以养志忘名者,余亦无以有之。然独爱乐天襟怀夷旷,能自适,现其所为诗,绝不类古迁谪者,有无聊不平之意。则所言江州之佳境,亦偶寓焉耳!虽徽江州,其有不自得者哉?
余自夏来,忽已秋中,颇能以书史自误。顾街内无精庐,治一土室,而户西向,寒风烈日,霖雨飞霜,无地可避。几榻亦不能具。月得俸黍米二石。余南人,不惯食黍米,然休休焉自谓识时知命,差不愧于乐天。因诵其语以为《厅记》。使乐天有知,亦以谓千载之下,乃有此同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