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译文
平缓流动的水啊,冲不走成捆的木柴。那位远方的人儿啊,不能和我驻守申国城寨。想念你啊想念你,哪时我才能回到故里?
平缓流动的水啊,也飘不起成捆的柴草。那位远方的人儿啊,不能共我守卫甫国城堡。想念你啊想念你,哪时我才能回到故里?
平缓流动的水啊,也流不动成捆的柳枝。那位远方的人儿啊,不能与我守卫许国城池。想念你啊想念你,哪时我才能回到故里?
注释
扬之水:扬:悠扬,缓慢无力的样子。不流:流不动,浮不起,冲不走。平缓流动的水。
束薪:成捆的柴薪,喻婚姻,在此指妻。
彼其之子:(远方的)那个人,指妻子。
不与我:不能和我。戍申:在申地防守。
怀:平安,一说思念、怀念。
曷:何。
束楚:成捆的荆条。
甫:甫国,即吕国。
蒲:蒲柳。
许:许国。
参考资料:
1、《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37-138页
这是一首戍卒怨恨统治者长期让他们久戍不归,而思念家人,希望早日回家的诗。据《毛诗序》说:“《扬之水》,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
参考资料:
1、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39-140
2、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37-139
春秋时代,周朝平王(前770—前720年在位)还是比较混乱的时代。主要是周天子的权威削弱了,诸侯国的力量强大了。周平王的母亲是申国人,申国又常受楚国的侵扰。周平王为了母亲故国的安全,就从周朝抽调部分军队,到申国战略要地屯垦驻守,防止楚国侵扰。这些周朝士兵远离故乡,去守卫并非自己诸侯国的土地,心中的不满凄苦,当然有所流露,形成诗歌,就是《扬之水》。申国、甫国和许国的国君,都是姜姓。周平王母亲是申国姜姓公主,与甫、许两个诸侯国也是亲戚关系。所以,虽然周平王没有派士兵去戍守甫、许两国,但诗歌也牵连及之:反正是姜姓王太后娘家的人。
《扬之水》是以远戍战士的口吻来写的。全诗三章,各章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束薪”、“束楚”和“束蒲”;“戍申”、“戍甫”和“戍许”。薪、楚、蒲都是农家日常燃烧的柴草;申、甫、许是三个姜姓的诸侯小国。因此,全诗实际上把一个相同的内容,反覆吟诵三次,用重复强调的手法,突出远戍战士思家情怀。每章头两句“扬之水,不流束薪(楚、蒲)”,用流动的河水与不动的柴草对比,先让人视觉上有特殊印象:那河沟的水哗哗地流动,仿佛岁月一天天过去,不再回来;那一捆捆的柴草又大又沉,小小的河水根本飘浮不起,冲流不动,仿佛战士思家的沉重心绪,永不改变。有了这两句自然物象的起兴,很自然引出三、四两句“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甫、许)”,守着家园的妻子,当然无法与远戍的士兵一起。如果说,士兵如远离泉源的河水,越流越远;那么,妻子如坚定不移的柴草,不飘不流。如果说,日月如流水不断流失,思家情怀就如沉重的柴草,不动不移。分离的日子越久,远戍的时间越长,思念妻子也越强烈。终于,士兵喊出了自己心里的话:“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意思是:在家的亲人平安吗?何年何月我才能回家相聚呢?夫妻之情,故园之思,远戍之苦,不平之鸣,都融化在这两句问话之中,而士兵回家的渴望,强烈地震撼读者。
在诗歌句式上,采用不齐整的句式,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几种,这说明诗歌带有鲜明的口语化的倾向。口语化句子,正好比较朴实,比较真切地表达出下层人民出身的士兵的口吻,令人读之感到亲切诚朴。实际上,除了个别词语带有历史痕迹,在语义上需要诠解之外,这首口语化的诗歌,千载之下读之,仍是极易使人感动的。
参考资料:
1、《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38-139页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
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