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主访贤逸,云泉今已空。
二卢竟不起,万乘高其风。
河上喜相得,壶中趣每同。
沧州即此地,观化游无穷。
水落海上清,鳌背睹方蓬。
与君弄倒景,携手凌星虹。
贤明的君主招徕人才,隐士都已经出山了。
你们两兄弟竟然不应诏,皇上对你们可是佩服得紧啊。
今日我很高兴在黄河边遇到你们,我们对修炼有共同兴趣。
那里还要去什么仙乡,这里就是了,我们一起观化天地玄密吧。
水落海涛平静,我们乘坐在鲸鱼背上观览仙山美景。
与你们一起出神入化,携手遨游太空去。
《赠卢征君昆弟》此诗叙李白愿与卢征君共醉同游,表现了他对云游仙隐生活的向往,且含有对所谓“野无遗贤”的清明政治的讽刺。
征君,不就朝廷征聘之士。王琦《李太白全集》卷九:“萧注以卢征君即是卢鸿,考《唐书》及他书所载鸿事,都不言其有弟同隐,恐此卢又是一人。”詹锳《李白诗文系年》按:“卢象有《家叔征君东溪草堂作》二首,疑此所谓卢征君与东溪公或是一人。”亦恐非是。
卢征君:名不详。李白《赠卢征君昆弟》诗,萧士赟注以为即卢鸿。詹锳《李白诗文系年》谓卢象有《家叔征君东溪草堂作二首》,疑此“卢征君”即东溪公。谓诗作于天宝三载(744)。考两《唐书》及其它典籍所载卢鸿事,都未言其有弟同隐,且时代较早,两《唐书·卢鸿传》谓开元初玄宗备礼征再,不至;五年鸿至东都,谒见不拜,拜谏议大夫,固辞,复下制许还山,赐隐居之服并草堂一所。时李白尚未出蜀,恐未及见。按李白又有《口号赠杨征君》诗,萧士赟注本作《口号赠征君鸿》,注云:“见前《赠卢征君》题注。”盖以为即卢鸿;沈德潜《唐诗别裁》亦误作《口号赠征君卢鸿》。参见“杨征君”条。
方蓬:指方壶、蓬莱,传说中的海上仙山。李白《赠卢征君昆弟》有“木落海水清,鳌背睹方蓬”。《流夜郎半道承恩放还兼欣克复之美书怀示息秀才》有“寄言息夫子,岁晚陟方蓬”。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曹厅事也,有古槐数株焉。虽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枯树;而听讼斯在,即周邵伯之甘棠。每至夕照低阴,秋蝉疏引,发声幽息,有切尝闻。岂人心异于曩时,将虫响悲乎前听。嗟乎!声以动容,德以象贤。故洁其身也,禀君子达人之高行,蜕其皮也,有仙都羽毛之灵姿。候时而来,顺阴阳之数;应节为变,审藏用之机。有目斯开,不以道昏而昧其视;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乔树之微风,韵姿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艰虞,遭时徽纆。不哀伤而自怨,未摇落而先衰。闻蟪蛄之流声,悟平反之已奏;见螳螂之抱影,怯危机之未安。感而缀诗,贻诸知己。庶情沿物应,哀弱羽之飘零;道寄人知,悯余声之寂寞。非谓文墨,取代幽忧云尔。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客思深 一作:客思侵)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那堪 一作:不堪)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