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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韦况

唐代李约

我有心中事,不与韦三说。秋夜洛阳城,明月照张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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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约

宗室,字在博,一作存博。郑王元懿玄孙,勉子,官兵部员外郎。有画癖,闻一士人家有张璪所绘松石幛子,乃诣购其家,弱妻已练为衣裹。唯得两幅,双柏一石,嗟惋久之,作绘练记。以至行雅操知名当时。特精楷隶,并善画梅。又萧字为梁侍中萧子云壁书,李约得之,崔备为之记,约自为赞,又以名其斋。《唐书宗室世系表》、《历代名画记》、《宣和画谱》、《图绘宝鉴补遗》、《萧斋记》 ► 李约的诗词 ► 李约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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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思·其二
唐代李白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欲素 一作:如素)

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

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

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

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断肠 一作:肠断)

秋日
唐代耿湋

反照入闾巷,忧来与谁语。

古道无人行,秋风动禾黍。

南乡子·洞口谁家

洞口谁家?木兰船系木兰花。红袖女郎相引去,游南浦,笑倚春风相对语。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古意

净扫黄金阶,飞霜皎如雪。

下帘弹箜篌,不忍见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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