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午功名事事新,隐囊拄笏席凝尘。诸公对酒看花日,伐荻登洲已有人。
典午功名事事新,隐囊拄笏席凝塵。諸公對酒看花日,伐荻登洲已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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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李希圣的诗词
花前顾影粼粼。水中人。水面残花片片绕人身。
私自整,红斜领,茜儿巾。却讶领间巾里刺花新。
为问封姨,何事却、排空卷地。又不是、江南春好,妒花天气。叶尽归鸦栖未得,带垂惊燕飘还起。甚天公、不肯惜愁人,添憔悴。
搅一霎,灯前睡。听半晌,心如醉。倩碧纱遮断,画屏深翠。只影凄清残烛下,离魂飘缈秋空里。总随他、泊粉与飘香,真无谓。
路回临石岸,树老出墙根。
野水合诸涧,桃花成一村。
呼鸡过篱栅,行酒尽儿孙。
老矣吾将隐,前峰恰对门。
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
三眠未歇,乍到秋时节。一树斜阳蝉更咽,曾绾灞陵离别。絮己为萍风卷叶,空凄切。
长条莫轻折,苏小恨、倩他说。尽飘零、游冶章台客。红板桥空,溅裙人去,依旧晓风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