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桑已值山河改,看菊还怜甲子同。千载子云朱仲晦,不将应璩比陶公。
種桑已值山河改,看菊還憐甲子同。千載子雲朱仲晦,不将應璩比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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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李希圣的诗词
新歌细字写冰纨,小部君王带笑看。
千载秦淮呜咽水,不应仍恨孔都官。
好梦最难留,吹过仙洲。寻思依样到心头。去也无踪寻也惯,一桁红楼。
中有话绸缪,灯火帘钩。是仙是幻是温柔。独自凄凉还自遣,自制离愁。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照不见菱花镜里形容瘦。
展不开的眉头,挨不明的更漏。
呀!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色不迷人人自迷,情人眼里出西施。
有缘千里来相会,三笑徒然当一痴。
搴帷拜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
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