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锡潘文已近裁,山阳下殿诏书哀。孤臣箧有曹瞒传,永夜残灯掩泪开。
九錫潘文已近裁,山陽下殿诏書哀。孤臣箧有曹瞞傳,永夜殘燈掩淚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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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李希圣的诗词
少时学语苦难圆,只道工夫半未全。
到老始知非力取,三分人事七分天。
渭川千亩入秦关,淇澳青青水一湾。
两地高风来拱向,中间突兀太行山。
车尘马迹纷如织,羡君筑处真幽僻。柿叶一林红,萧萧四面风。
功名应看镜,明月秋河影。安得此山间,与君高卧闲。
微云一抹遥峰,冷溶溶,恰与个人清晓画眉同。
红蜡泪,青绫被,水沉浓,却与黄茅野店听西风。
过客能言隔岁兵。连村遮戍垒,断人行。飞轮冲暝试春程。回风起,犹带战尘腥。
日落野烟生。荒萤三四点,淡于星。叫群创雁不成声。无人管,收汝泪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