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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歌十首 其五

机上无丝奈若何?缫成白雪不须歌。茧庄收尽乡闾茧,城市几无著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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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搢珊

字式如,号筱湖,诸生,著有筱湖吟稿二集。民国卅一年由紫云文社印行,为文坛所赞赏。 ► 徐搢珊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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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湖曲

鸳鸯湖畔草粘天,二月春深好放船。

柳叶乱飘千尺雨,桃花斜带一溪烟。

烟雨迷离不知处,旧堤却认门前树。

树上流莺三两声,十年此地扁舟住。

主人爱客锦筵开,水闻风吹笑语来。

画鼓队催桃叶伎,玉箫声出柘枝台。

轻靴窄袖娇妆束,脆管繁弦竞追逐。

云鬟子弟按霓裳,雪面参军舞鸜鹆。

酒尽移船曲榭西,满湖灯火醉人归。

朝来别奏新翻曲,更出红妆向柳堤。

欢乐朝朝兼暮暮,七贵三公何足数!

十幅蒲帆几尺风,吹君直上长安路。

长安富贵玉骢骄,侍女薰香护早朝。

分付南湖旧花柳,好留烟月伴归桡。

那知转眼浮生梦,萧萧日影悲风动。

中散弹琴竞未终,山公启事成何用!

东市朝衣一旦休,北邙抔土亦难留。

白杨尚作他人树,红粉知非旧日楼。

烽火名园窜狐兔,画图偷窥老兵怒。

宁使当时没县官,不堪朝市都非故!

我来倚棹向湖边,烟雨台空倍惘然。

芳草乍疑歌扇绿,落英错认舞衣鲜。

人生苦乐皆陈迹,年去年来堪痛惜。

闻笛休嗟石季伦,衔杯且效陶彭泽。

君不见白浪掀天一叶危,收竿还怕转船迟。

世人无限风波苦,输与江湖钓叟知。

传是楼记
清代汪琬

  昆山徐健庵先生,筑楼于所居之后,凡七楹。间命工斫木为橱,贮书若干万卷,区为经史子集四种。经则传注义疏之书附焉,史则日录、家乘、山经、野史之书附焉,子则附以卜筮、医药之书,集则附以乐府、诗余之书。凡为橱者七十有二,部居类汇,各以其次,素标缃帙,启钥灿然。于是先生召诸子登斯楼而诏之曰:“吾何以传女曹哉?吾徐先世,故以清白起家,吾耳目濡染旧矣。盖尝慨夫为人之父祖者,每欲传其土田货财,而子孙未必能世富也;欲传其金玉珍玩、鼎彝尊斝之物,而又未必能世宝也;欲传其园池台榭、舞歌舆马之具,而又未必能世享其娱乐也。吾方以此为鉴,然则吾何以传女曹哉?”因指书而欣然笑曰:“所传者惟是矣!”遂名其楼为“传是”,而问记于琬。琬衰病不及为,则先生屡书督之,最后复于先生曰:

  “甚矣,书之多厄也!由汉氏以来,人主往往重官赏以购之,其下名公贵卿,又往往厚金帛以易之;或亲操翰墨,及分命笔吏以缮录之。然且裒聚未几,而辄至于散佚,以是知藏书之难也。琬顾谓藏之之难不若守之之难,守之之难不若读之之难,尤不若躬体而心得之之难。是故藏而勿守,犹勿藏也;守而弗读,犹勿守也。夫既已读之矣,而或口与躬违,心与迹忤,采其华而忘其实,是则呻占记诵之学所为哗众而窃名者也,与弗读奚以异哉?”

  “古之善读书者,始乎博,终乎约。博之而非夸多斗靡也,约之而非保残安陋也。善读书者,根柢于性命而究极于事功,沿流以溯源,无不探也;明体以适用,无不达也。尊所闻,行所知,非善读书者而能如是乎?”

  “今健庵先生既出其所得于书者,上为天子之所器重,次为中朝士大夫之所矜式,藉是以润色大业,对扬休命,有余矣。而又推之以训敕其子姓,俾后先跻巍科、取膴仕,翕然有名于当世,琬然后喟焉太息,以为读书之益弘矣哉!循是道也,虽传诸子孙世世,何不可之有?”

  “若琬则无以与于此矣。居平质驽才下,患于有书而不能读。延及暮年,则又跧伏穷山僻壤之中,耳目固陋,旧学消亡,盖本不足以记斯楼。不得已勉承先生之命,姑为一言复之,先生亦恕其老悖否耶?”

满庭芳·堠雪翻鸦

堠雪翻鸦,河冰跃马,惊风吹度龙堆。阴磷夜泣,此景总堪悲。待向中宵起舞,无人处、那有村鸡。只应是,金笳暗拍,一样泪沾衣。

须知今古事,棋枰胜负,翻覆如斯。叹纷纷蛮触,回首成非。剩得几行青史,斜阳下、断碣残碑。年华共,混同江水,流去几时回。

忆秦娥·山重叠

山重叠。悬崖一线天疑裂。天疑裂。断碑题字,苔痕横啮。

风声雷动鸣金铁。阴森潭底蛟龙窟。蛟龙窟。兴亡满眼,旧时明月。

记棚民事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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