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以人重科益重,人以科传人可知。
本朝四十九科矣,搜集科名意在斯。
译文
科考因选拔人才而重要,而人如果只以榜上有名而称道,那么我们便会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了。
本朝科考有四十九科,搜集科举的名称目的就在于这啊。
注释
科名:科举考中而取得的功名。
《己亥杂诗·其五十四》是一首七言绝句。诗的首句强调科举制度因杰出人才的涌现才显得更加重要;次句说科举制度是人才传播名声的重要途径;后两句点明搜集科举名称目的。整首诗通过对科举制度与人才关系的探讨,表达了诗人对科举制度的重视与肯定,同时也强调人才在科举制度中的核心地位。
龚自珍久在京城,冷署闲曹,才高豪迈,遭受时忌,因父亲年逾七旬,又叔父文恭公适任礼部堂上官,例当引避,于是乞养归四月廿三日,辞官南归,离开北京,七月九日抵达杭州家中。后往苏州府昆山县,料理羽埁山馆,以安顿家小。九月十五日,北上迎接已离京的妻小,至河北省固安县迎候。十一月二十二日,携妻何吉云,子橙(昌匏)、陶(念匏),女阿辛等南返,十二月二十六日(1840年1月30日),到达羽球山馆,后一直定居于此。在南来北往的大半年时间里,作者写下三百一十五首绝句,取名《己亥杂诗》。第二年道光二十年(1840),作者写下《与吴虹生书(十二)》论及这组诗的写作过程和内容,说:“弟去年出都日,忽破诗戒,每作诗一首,以逆旅鸡毛笔书于帐簿纸,投一破簏中,往返九千里,至腊月二十六日抵海西别墅(即羽埁山馆),发簏数之,得纸团三百十五枚,盖作诗三百十五首也。中有留别京国之诗,有关津乞食之诗,有忆虹生之诗,有过袁浦纪奇遇之诗。刻无抄胥,然必欲抄一全分寄君读之,则别来十阅月之心迹,乃至一坐卧、一饮食,历历如绘。”吴昌绶《定盦先生年谱》说:“途中杂记行程,兼述旧事得绝句三百十五首,题曰《己亥杂诗》,平生出处、著述、交游,借以考见。”此诗为组诗中第五十四首。
参考资料:
1、钱仲连 钱学增·清诗三百首·长沙:岳麓书社,1985
2、萧哲庵 等·清诗鉴赏辞典·重庆:重庆出版社,1992
3、汤克勤 编著·龚自珍诗全集汇校汇注汇评·武汉:崇文书局,2019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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