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载江南事已非,与君辛苦各生归。
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
碧血未消今战垒,白头相见旧征衣。
东京朱祜年犹少,莫向尊前叹式微。
译文
故国已经远去十年了,处处物是人非,我和你辛苦遭逢,艰难生存在现今。
我想起京口三军溃败就愁闷,想起扬州血洗十日便内心万分悲苦。
死国难的烈士们血洒疆场,那段历史不可遽消,而此刻不得不面对白头早衰了。
你要学汉时朱祜,不要消沉与哀叹。
注释
朱监纪四辅:朱四辅,明末秀才,在明时曾任监纪推官、监纪提刑,为诗人友人。
十载:指明亡已去十年。
扬州十日:指明亡后顺治二年(1645)四月,清兵攻破扬州,在扬州城里大肆屠杀淫掠的时候,有一个市民王秀楚躲在空屋中,活了下来。他把他在清兵破城前后十余日中目睹之事,一一写出,为《扬州十日记》。
碧血:碧是一种青绿色的美石,玉类。后常用以称颂为国死难的人。
朱祜(hù):东汉名将,曾举兵平定延岑残党,防备匈奴。后拜建武大将军,封鬲侯。
式微:先秦时代民歌。
参考资料:
1、韦明铧.扬州文化谈片.江苏:广陵书社,2004:218
2、傅德岷.湖北.中国华诗词鉴赏辞典:湖北辞书出版社,2005:208
诗的首联是大难之后的感喟之词。“十载江南事已非,与君辛苦各生归。”古人感叹世事变迁,常以物是人非相称。而在这清初的十年中,经历了生死交关的艰难历程不仅人非、物非,事事皆非,诗人和朱四辅都是经过了曲折艰辛的“辛苦”归程,九死一生,才得以“生归”活着过来。回首往事,自心中升起一种沉痛悲凉的沧桑感。更尤有盛者,明清易代之际的历史,尤其在江南一带,是比任何改朝换代都更加惨绝人寰的。
颔联是对历史的沉痛回顾。“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北京城破。五月,福王朱由崧称帝,命史可法督师于扬州。由于南明朝廷昏庸,内讧不断,致使清兵长驱南下。顺治二年(1645)四月,清兵制造了“扬州十日”历史事件。五月,南明弘光帝被俘,次年死。顾炎武这里只是指出了当时历史最沉痛的一刻。“愁”是愁南明旧朝的昏聩,“痛”是痛满清新朝的暴酷,一“愁”一“痛”之间,蕴含了历史的悲感。
颈联写时光如水逝,历史犹在目。“碧血未消今战垒,白头相见旧征衣”。据史料记载,明末清初,各地反清武装斗争连绵起伏,一直延续了四十年, “碧血末消”既表现了反清斗争的激烈、烈士们的血洒疆场,又表现了仁人志士坚强不屈的意志。诗人写诗时是四十岁,不当以老人自称的,这里的“白头相见”显然流露出了一种人生短暂功业未就恢复大计遥遥无期的惆怅与感慨,然而顾炎武虽然是艰难困苦,他还是念念不忘那为之奋斗的理想,于是与友人相见,自然而然地叙起了从前的战争生涯。这一联看似平淡,然而平淡之处自有心胸的流露,与友人相对,他想到的不仅是旧日的那不堪回首的往事,他为之奋斗的是未来他那复明的理想境界。
尾联诗人与友人互勉,寄希望于来者。诗人为了理想的未来,他告诫友人不要叹息,要像古代的英雄那样去奋斗:“东京朱祜年犹少,莫向尊前叹式微”。这两句,诗人是以朱祜比朱四辅。“式微”这里代指哀叹,是鼓励朱四辅不要意志消沉,不要只是哀怨悲叹,而要像东汉的朱祜那样建功立业,为恢复故国而努力。这里不仅是鼓励友人,实际上也是在表现自己那不屈服的坚强意志。
这首诗悲叹往事凄楚动人,但格调并不仅仅流于低沉凄婉,在哀伤悲凉之中同样也洋溢着慷慨激昂积极向上的热情,这热情是顾炎武其诗的热情,也是其人的热情。
参考资料:
1、傅德岷.湖北.中国华诗词鉴赏辞典:湖北辞书出版社,2005:208
2、田军、王洪等.金元明清诗词曲鉴赏辞典.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681
顾炎武作此诗是在顺治十年(1653),那吋明亡已十年了。顾炎武与朱四辅相酬,在满怀的悲悼亡国之痛中,仍有一种“大海无平期,我心无绝时”(《精卫》)的坚定信念,诗人咏叹故国的沦亡时事的变迁,并以强烈的爱国激情与民族气概与友人同勉。
参考资料:
1、傅德岷.湖北.中国华诗词鉴赏辞典:湖北辞书出版社,2005:208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