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部分类 国学典籍 国学人物 成语大全 汉语词典 汉语字典 在线反馈

依韵和徐大夫凤凰池九首 其六

宋代陆佃

平生仕宦不求奇,谁怕他人夺我池。地胜更无尘可到,天阴惟有病先知。

从教宝塔来当面,消得云楼为折枝。看取鶠堂何似好,夜深歌管月明时。

暂无译文及注释提交译文

陆佃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 陆佃的诗词

猜您喜欢
寇准读书
宋代佚名

初,张咏在成都,闻准入相,谓其僚属曰:“寇公奇材,惜学术不足尔。”及准出陕,咏适自成都罢还,准严供帐,大为具待。咏将去,准送之郊,问曰:“何以教准?”咏徐曰:“《霍光传》不可不读也。”准莫谕其意,归,取其传读之,至“不学无术”,笑曰:“此张公谓我矣。”

浣溪沙·门隔花深梦旧游

门隔花深梦旧游,夕阳无语燕归愁。玉纤香动小帘钩。

落絮无声春堕泪,行云有影月含羞。东风临夜冷于秋。

宜黄县学记
宋代曾巩

  古之人,自家至于天子之国,皆有学;自幼至于长,未尝去于学之中。学有诗书六艺,弦歌洗爵,俯仰之容,升降之节,以习其心体耳目手足之举措;又有祭祀、乡射、养老之礼,以习其恭让;进材论狱出兵授捷之法,以习其从事;师友以解其惑,劝惩以勉其进,戒其不率。其所以为具如此,而其大要,则务使人人学其性,不独防其邪僻放肆也。虽有刚柔缓急之异,皆可以进之于中,而无过不及,使其识之明,气之充于其心,则用之于进退语默之际,而无不得其宜,临之以祸福死生之故,而无足动其意者。为天下之士,而所以养其身之备如此;则又使知天地事物之变,古今治乱之理,至于损益废置、先后终始之要,无所不知。其在堂户之上,而四海九州之业、万世之策皆得。及出而履天下之任,列百官之中,则随所施为无不可者。何则,其素所学问然也。

  盖凡人之起居饮食动作之小事,至于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体,皆自学出,而无斯须去于教也。其动于视听四支者,必使其洽于内;其谨于初者,必使其要于终。驯之以自然,而待之以积久,噫,何其至也!故其俗之成,则刑罚措;其材之成,则三公百官得其士;其为法之永,则中材可以守;其入人之深,则虽更衰世而不乱。为教之极至此,鼓舞天下而人不知其从之,岂用力也哉!

  及三代衰,圣人之制作尽坏。千余年之间,学有成者,亦非古法。人之体性之举动,唯其所自肆;而临政治人之方,固不素讲。士有聪明朴茂之质,而无教养之渐,则其材之不成夫然。盖以不学未成之材,而为天下之吏,又承衰弊之后,而治不教之民。呜呼,仁政之所以不行,盗贼刑罚之所以积,其不以此也欤!

  宋兴几百年矣,庆历三年,天子图当世之务,而以学为先,于是天下之学乃得立。而方此之时,抚州之宜黄,犹不能有学。士之学者,皆相率而寓于州,以群聚讲习。其明年,天下之学复废,士亦皆散去。而春秋释奠之事,以著于令,则常以主庙祀孔氏,庙又不理。皇祐元年,会令李君详至,始议立学,而县之士某某与其徒,皆自以谓得发愤于此,莫不相励而趋为之。故其材不赋而羡,匠不发而多。其成也,积屋之区若干,而门序正位讲艺之堂,栖士之舍皆足;积器之数若干,而祀饮寝室之用皆具。其像,孔氏而下从祭之士皆备。其书,经史百氏、翰林子墨之文章,无外求者。其相基会作之本末,总为日若干而已。何其周且速也!当四方学废之初,有司之议,固以谓学者人情之所不乐。及观此学之作,在其废学数年之后,唯其令之一唱,而四境之内响应,而图之为恐不及。则夫言人之情不乐于学者,其果然也欤?

  宜黄之学者,固多良士;而李君之为令,威行爱立,讼清事举,其政又良也。夫及良令之时,而顺其慕学发愤之俗,作为宫室教肄之所,以至图书器用之须,莫不皆有,以养其良材之士。虽古之去今远矣;然圣人之典籍皆在,其言可考,其法可求。使其相与学而明之,礼乐节文之详,固有所不得为者。若夫正心修身为国家天下之大务,则在其进之而已。使一人之行修,移之于一家,一家之行修,移之于乡邻族党,则一县之风俗成、人材出矣。教化之行,道德之归,非远人也;可不勉欤!县之士来请曰:“愿有记!”故记之。十二月某日也。

好事近·梦中作
宋代秦观

春路雨添花,花动一山春色。行到小溪深处,有黄鹂千百。

飞云当面化龙蛇,夭矫转空碧。醉卧古藤阴下,了不知南北。

雨晴

天缺西南江面清,纤云不动小滩横。

墙头语鹊衣犹湿,楼外残雷气未平。

尽取微凉供稳睡,急搜奇句报新晴。

今宵绝胜无人共,卧看星河尽意明。

©国学猫 皖ICP备18026045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