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译文
一把柴火扎得紧,天上三星亮晶晶。今夜究竟是啥夜晚?见这好人真欢欣。要问你啊要问你,将这好人怎样亲?
一捆牧草扎得多,东南三星正闪烁。今夜究竟是啥夜晚?遇这良辰真快活。要问你啊要问你,拿这良辰怎么过?
一束荆条紧紧捆,天边三星照在门。今夜究竟是啥夜晚?见这美人真兴奋。要问你啊要问你,将这美人怎样疼?
注释
绸(chóu)缪(móu):缠绕,捆束。犹缠绵也。束薪:喻夫妇同心,情意缠绵,后成为婚姻礼。薪:《诗经》中大部分关于男女婚事常言及“薪”,如《汉广》“翘翘错薪”,《南山》“析薪如之何”。
三星:即参星,主要由三颗星组成。
良人:丈夫,指新郎。
子兮(xī):你呀。
刍(chú 除):喂牲口的青草。
隅(yú):指东南角。
邂(xiè)逅(hòu):即解媾,解,悦也。原意男女和合爱悦,这里指志趣相投的人。
楚:荆条。
户:门。
粲(càn):漂亮的人,指新娘。
参考资料:
1、姜亮夫,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227-228页
诗文每章的头两句是起兴,当是诗人所见。
下两章“束刍”、“束楚”同“束薪”。又参星黄昏后始见于东方天空。故知“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两句点明了婚事及婚礼时间。“在天”与下两章“在隅”、“在户”是以三星移动表示时间推移,“隅”指东南角,“在隅”表示“夜久矣”,“在户”则指“至夜半”。
三章合起来可知婚礼进行时间——即从黄昏至半夜。后四句是以玩笑的话来调侃这对新婚夫妇:“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粲者)。子兮子兮,如此良人(粲者)何!”问他或她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是如何亲昵对方,尽情享受这幸福的初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其中特别是“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的极兴奋的心理状态,对后世影响颇大,诗人往往借以表达突如其来的欢愉之情,特别是男女之间的情爱。
此诗每小节的后四句颇值得玩味,诗人以平淡之语,写常见之事,抒普通之情,却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临其境,亲见其人,领受到闹新房的欢乐滋味,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丽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这充分显示了民间诗人的创造力。
从整体上看这首诗好像洞房花烛夜新婚夫妻在逗趣,具有祝福调侃的意味,非常温馨、甜蜜。在这千金一刻的良宵,见着自己的心上人,将如何尽情享受这新婚的欢乐。语言活脱风趣,极富有生活气息。特别是 “今夕何夕”之问,含蓄而俏皮,表现出由于一时惊喜,竟至忘乎所以,连日子也记不起了的心理状态。
参考资料:
1、姜亮夫,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227-228页
2、朱熹《诗集传》
3、戴震《毛诗补传》
4、张娟平,《诗经·唐风》研究第18页,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古代文学, 2013
此诗创作于先秦时代某天的傍晚时分,诗中的新人忙碌一整天虽然太辛苦了,但为了洞房花烛,遂立即傍晚成亲,于是兴致勃勃参加婚礼的作者为贺新婚而创作了这首诗,从诗中可以感受明显的戏谑玩笑味道,大约民间闹洞房时的口头歌唱就是这样子的。
参考资料:
1、《诗经》里的恋恋风尘,九州出版社,2013.09,第154页
楚公子围聘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伍举为介。将入馆,郑人恶之。使行人子羽与之言,乃馆于外。
既聘,将以众逆。子产患之,使子羽辞曰:“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从者,请墠听命!”令尹使太宰伯州犁对曰:“君辱贶寡大夫围,谓围:‘将使丰氏抚有而室。’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而来。若野赐之,是委君贶于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于诸卿也!不宁唯是,又使围蒙其先君,将不得为寡君老,其蔑以复矣。唯大夫图之!”子羽曰:“小国无罪,恃实其罪。将恃大国之安靖己,而无乃包藏祸心以图之。小国失恃而惩诸侯,使莫不憾者,距违君命,而有所壅塞不行是惧!不然,敝邑,馆人之属也,其敢爱丰氏之祧?”
伍举知其有备也,请垂櫜而入。许之。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
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