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二年,京师旱,蝗虫大起。太宗入苑视禾,见蝗虫,掇数枚而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谏曰:“恐诚疾,不可!”太宗:“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贞观二年,京城长安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进入园子看粮食(损失情况),看到有蝗虫(在禾苗上面),捉了几只念念有词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全部在我(身上),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吧,不要再害百姓了。”将要吞下去。周围的人忙劝道:"恐怕吃了要生病的!不能吃啊!”太宗说道:“我真希望它把给百姓的灾难移给我一个人!为什么要逃避疾病呢?”(说完)马上就把它吞了。
注释
贞观二年:即公元628年,贞观为唐太宗年号。
京师:京城,国都、长安。
苑:古代帝王游玩、打猎和躬耕的园林。
掇:抓取。
予:唐太宗自称。
遽:马上。
谏:委婉地规劝。
朕:皇帝自称。
躬:身体。
冀:希望。
是:这(是)。
蚀:吞下。
遂:立刻
予一人:古代帝王自称。
咒:批评
作:起,兴起
其:如果
食:吃
谏:谏人
过:罪过
简析
本文叙述了唐太宗在蝗灾爆发后,吞食蝗虫的故事。文章主要通过语言描写刻画人物形象。唐太宗见到蝗虫后咒骂蝗虫与百姓夺食,“是害于百姓”,可见他首先想到的是人民,忧虑的是民生。人后又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言语之中流露出一个心怀子民的帝王甘愿为人民承担责任的勇气。当左右劝止他吃蝗虫时,他说:“所冀移灾朕躬,何疾避之?”进一步表现了唐太宗愿为人民承载灾难的勇气和坚决消灭蝗虫的决心。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己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
罗池庙者,故刺史柳侯庙也。柳侯为州,不鄙夷其民,动以礼法,三年,民各自矜奋,日:“兹土虽远京师,吾等亦天氓,今天幸惠仁侯,若不化服,我则非人。”于是老少相教语,莫背侯令。凡有所为,于其乡间,及于其家,皆日:“吾侯闻之,得无不可于意否?”莫不付度而后从事。凡令之期,民勤趋之,无有后先,必以其时。于是民业有经,公无负租,流逋四归,乐生兴事;宅有新屋,步有新船,池园洁惰,猪牛鸭鸡,肥大蕃息;子严父诏,妇顺夫指,嫁娶葬送,各有条法;出相弟长,入相慈孝。
步时民贫,以男女相质,久不得赎,尽没为隶。我侯之至,按国之故,以佣除本,悉夺归之。大修孔子庙,城郭巷道,皆治使端正。树以名木,柳民既皆悦喜。尝与其部将魏感、谢宁、欧阳翼饮酒驿亭,谓日:“吾弃于时,而寄于此,与若等好也。明年吾将死,死而为神,后三年,为庙祀我。”及期而死。
三年孟秋辛卯,侯降于州之后堂,欧阳翼等见而拜之。其夕梦翼而告日:“馆我于罗池。”其月景辰庙成,大祭。过客李仪醉酒,慢侮堂上,得疾,扶出庙门即死。
明年春,魏忠、欧阳翼使谢宁来京师,请书其事于石。余谓柳侯,生能泽其民,死能惊动福祸之,以食其土,可谓灵也已。作迎享送神诗,遗柳民,俾歌以祀焉,而并刻之。
柳侯,河东人,讳宗元,字子厚。贤而有文章,尝位于朝光显矣。已而摈不用。其辞曰:
荔子丹兮蕉黄,杂肴蔬兮进侯堂。侯之船兮两旗,度中流兮,风泊之待。侯不来兮,不知我悲。
侯乘驹兮入庙,慰我民兮,不嚬以笑。鹅之山兮柳之水,桂树团团兮白石齿齿。侯朝出游兮暮来归,春与猿吟兮,秋鹤与飞。北方之人兮,为侯是非。千秋万岁兮,侯无我违。福我兮寿我,驱厉鬼兮山之左。下无苦湿兮,高无干秔。稳充羡兮,蛇蛟结蟠。我民报事兮,无怠其始,自今兮钦于世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