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
拼音zhí 注音ㄓˊ
部首土部
总笔画11画
部外笔画8画
五笔FUFY 仓颉GJKNI 郑码BUQS 四角45417 结构左右结构
电码1013 统一码57F7
常用字标准字体
笔顺一丨一丶ノ一一丨ノフ丶(笔顺)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執zhí(ㄓˊ)
⒈ 见“执”。
统一码
執字UNICODE编码U+57F7,10进制: 22519,UTF-32: 000057F7,UTF-8: E5 9F B7。
執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英文
hold in hand; keep; carry out
康熙字典
執【丑集中】【土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音汁。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厥中。
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
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
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
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
又姓。
又執失代,三字姓。
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本作,省作執。亦作瓡。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執【卷十】【幸部】
捕罪人也。从丮从幸,幸亦聲。之入切
说文解字注
(執)捕辠人也。辠各本作罪。今依廣韵。手部曰。捕者、取也。引申之爲凡持守之偁。从丮㚔。會意。㚔亦聲。之入切。七部。今隷作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