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采(採)cǎi(ㄘㄞˇ)
⒈ 摘取:采撷。采花。采摘。采制。
⒉ 开采:采煤。采矿。
⒊ 选取,取:采访(搜集寻访)。采纳(接受意见)。采集。采购。采写。
⒋ 神采,神色,精神:神采。精采。
⒌ 同“彩”。
⒍ 〔采采〕盛多的样子。
⒎ 古代指官。
统一码
采字UNICODE编码U+91C7,10进制: 37319,UTF-32: 000091C7,UTF-8: E9 87 87。
采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其他字义
采(埰)cài(ㄘㄞˋ)
⒈ 〔采地〕古代卿大夫的封地。亦称“采邑”。
汉英互译
pick、cull、pluck
造字法
会意
英文
collect, gather; pick, pluck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 采
採 cǎi
〈动〉
(1) (会意。从爪从木。甲骨文,上象手,下象树木及其果实。表示以手在树上采摘果实和叶子。本义:用手指或指尖轻轻摘取来)
(2) 同本义 [pick]
采,捋取也。——《说文》。字俗作採。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诗·周南·关雎》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诗·邶风·谷风》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诗·小雅·采薇》
行以肆夏,趋以采荠。——《周礼·乐师》。司农注:“乐名。或曰皆逸诗。”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晋· 陶渊明《饮酒》
(3) 又如:采花;采果子;采及葑菲(对别人征求意见时的谦辞)
(4) 引申为采集;搜集 [collect;gather]
古有采诗之官。——《汉书·艺文志》
(5) 又如:采兰赠药;博采众长;广收薄采;采了200多种矿样;采药;采珍珠;采铁;采金;采气;采油
(6) 挑选;采纳 [choose;accept]
纳采。——《仪礼·士昏礼》
昏礼始纳采。谓采择其可者也。——《礼记·坊记》注
嵘虽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资治通鉴》
采上古帝位号,曰皇帝。——《史记·秦始皇本纪》
词性变化
◎ 采 cǎi
〈名〉
(1) 多色的丝织品。后来写作“綵” [colored silks]
衣必文采,食必梁肉。——汉· 晁错《论贵粟疏》
(2) 引申为彩色。后写作“彩” [color]
抑为采色不足视於目与?——《孟子·梁惠王上》
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史记·项羽本纪》
(3) 又如:采缯(彩色丝织品);采服(彩色的衣服);采章(绘有彩色图案的旌旗、车舆及服饰)
(4) 文章的词藻 [word]
繁采寡情,味之必厌。——《文心雕龙》
(5) 精神上的活力或生气 [complexion;spirit]。如:兴高采烈
(6) 神色;神态 [expression]。如:风采
(7) 彩头,赌注 [wager]。如:采头(赌注。采:骰子的点色。掷出得胜的点色,称“得采”、“喝采”)
(8) 另见 cài
常用词组
采办,采捕,采茶,采掇,采伐,采访,采风,采购,采光,采集,采掘,采矿,采录,采买,采煤,采纳,采暖,采区,采取,采石,采石场,采收,采撷,采写,采薪之忧,采样,采用,采油,采运,采摘,采制,采种
基本词义
◎ 采
寀、埰 cài
〈名〉
(1) 采地,古代士大夫的封邑 [fief;feoff],又叫采邑,食邑,采地
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礼记·礼运》
西采雍梁。——《法言·重黎》。注:“食税也。”
所谓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耳。字亦作寀。——《公羊传·襄公十五年》注
(2) 古九畿之一 [outer suburbs]。如:采圻(采畿。九畿之一)
(3) 另见 cǎi
常用词组
采邑
康熙字典
采【酉集下】【釆部】 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傳》采,事也。馬云:官也。《禮·明堂位》九采之國。《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傳》采采,衆多也。《朱註》采采,華飾也。《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又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倉代切,音菜。臣食邑。《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采【卷六】【木部】
捋取也。从木从爪。倉宰切
说文解字注
(采)捋取也。大雅曰。捋采其劉。周南芣苢傳曰。采、取也。又曰。捋、取也。是采捋同訓也。詩又多言采采。卷耳傳曰。采采、事采之也。此謂上采訓事、下采訓取。而芣苢傳曰。采采、非一辭也。曹風采采衣服傳曰。采采、衆多也。秦風蒹葭采采傳曰。采采猶萋萋也。此三傳義略同。皆謂可采者衆也。凡文采之義本此。俗字手采作採、五采作彩。皆非古也。釋詁曰。采、事也。此言假借。采事同在一部也。從木。從爪。此與同意。之訓曰。禾成秀人所收也。則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倉宰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