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部分类 国学典籍 国学人物 成语大全 汉语词典 汉语字典 在线反馈

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

出处

出自宋代苏洵的〔六国论

原文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六国的灭亡,不是(因为他们的)武器不锋利,仗打得不好,弊端在于用土地来贿赂秦国。拿土地贿赂秦国亏损了自己的力量,(这就)是灭亡的原因。有人问:“六国一个接一个的灭亡,难道全部是因为贿赂秦国吗?”(回答)说:“不贿赂秦国的国家因为有贿赂秦国的国家而灭亡。原因是不贿赂秦国的国家失掉了强有力的外援,不能独自保全。所以说:弊病在于贿赂秦国。”

秦国除了用战争夺取土地以外,(还受到诸侯的贿赂),小的就获得邑镇,大的就获得城池。比较秦国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与战胜别国所得到的土地,(前者)实际多百倍。六国诸侯(贿赂秦国)所丧失的土地与战败所丧失的土地相比,实际也要多百倍。那么秦国最想要的,与六国诸侯最担心的,本来就不在于战争。想到他们的祖辈和父辈,冒着寒霜雨露,披荆斩棘,才有了很少的一点土地。子孙对那些土地却不很爱惜,全都拿来送给别人,就像扔掉小草一样不珍惜。今天割掉五座城,明天割掉十座城,这才能睡一夜安稳觉。明天起床一看四周边境,秦国的军队又来了。既然这样,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强暴的秦国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诸侯)送给他的越多,他侵犯得就越急迫。所以用不着战争,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就已经决定了。到了覆灭的地步,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好像抱柴救火,柴不烧完,火就不会灭。”这话说的很正确。

齐国不曾贿赂秦国,(可是)最终也随着五国灭亡了,为什么呢?(是因为齐国)跟秦国交好而不帮助其他五国。五国已经灭亡了,齐国也就没法幸免了。燕国和赵国的国君,起初有长远的谋略,能够守住他们的国土,坚持正义,不贿赂秦国。因此燕虽然是个小国,却后来才灭亡,这就是用兵抗秦的效果。等到后来燕太子丹用派遣荆轲刺杀秦王作对付秦国的计策,这才招致了(灭亡的)祸患。赵国曾经与秦国交战五次,打了两次败仗,三次胜仗。后来秦国两次攻打赵国。(赵国大将)李牧接连打退秦国的进攻。等到李牧因受诬陷而被杀死,(赵国都城)邯郸变成(秦国的一个)郡,可惜赵国用武力抗秦而没能坚持到底。而且燕赵两国正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快要消灭干净的时候,可以说是智谋穷竭,国势孤立危急,战败了而亡国,确实是不得已的事。假使韩、魏、楚三国都爱惜他们的国土,齐国不依附秦国。(燕国的)刺客不去(刺秦王)(赵国的)良将李牧还活着,那么胜败的命运,存亡的理数,倘若与秦国相比较,也许还不容易衡量(出高低来)呢。

唉!(如果六国诸侯)用贿赂秦国的土地来封给天下的谋臣,用侍奉秦国的心来礼遇天下的奇才,齐心合力地向西(对付秦国),那么,我恐怕秦国人饭也不能咽下去。真可悲啊!有这样的有利形势,却被秦国积久的威势所胁迫,天天割地,月月割地,以至于走向灭亡。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被积久的威势所胁迫啊!

六国和秦国都是诸侯之国,他们的势力比秦国弱,却还有可以不贿赂秦国而战胜它的优势。如果凭借偌大国家,却追随六国灭亡的前例,这就比不上六国了。

注释

1.兵:兵器

2.善:好。

3.弊在赂秦:弊病在于贿赂秦国。赂,贿赂。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

4.或曰:有人说。这是设问。下句的“曰”是对该设问的回答。

5.率:都,皆。

6.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为”的意思。

7.完:保全。

8.攻取:用攻战(的办法)而夺取。

9.小:形容词作名词,小的地方。

10.其实:它的实际数目。

11.所大欲:所最想要的(东西),大,最。

12厥先祖父:泛指他们的先人祖辈,指列国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对去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祖辈与父辈.

13.暴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冒着霜露。和下文的斩荆棘,已有尺寸之地,都是形容创业的艰苦。

14.视:对待

15.举以予人: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实际是举之以予人,省略了之,代土地。

16.然则:既然这样,那么。

17.厌:同“餍”,满足。

18.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诸侯)送给秦的土地越多,(秦国)侵略诸侯也越急。奉:奉送。弥、愈:都是“更加”的意思。繁:多。

19.判:决定。

20.至于:以至于。

21.颠覆:灭亡。

22.理固宜然:(按照)道理本来就应该这样。

23.事:侍奉。“以地事秦……火不灭”:语见《史记魏世家》和《战国策魏策》。

24.此言得之:这话对了。得之,得其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

25.终:最后。

26.继:跟着。

27.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

28.与嬴:亲附秦国。与,亲附。嬴,秦王族的姓,此借指秦国。

29.既:已经。

30.免:幸免。

31.始有远略:起初有长远的谋略。

32.义:名词作动词,坚持正义。

33.斯:这

34.始:才

35.速:招致。

36.再:两次。

37.连却之:使...退却(动词的使动用法)

38.洎:及,等到。

39.以:因为

39.谗:小人的坏话。

40.邯郸为郡:秦灭赵之后,把赵国改为秦国的邯郸郡。邯郸,赵国的都城。

41.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燕赵两国正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快要消灭干净的时候。革,改变,除去。殆,几乎,将要。

42.智力:智谋和力量(国力)。

43.向使:以前假如。

44.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负存亡的命运。数,天数。理,理数。皆指命运。

45.当:同“倘”,如果。

46.易量:容易判断。

47.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用。

48.礼:礼待。名作动。

49.食之不得下咽也:指寝食不安,内心惶恐。下:向下。名作动。咽:吞咽。

50.势:优势。

51.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而,却。积威:积久而成的威势。劫,胁迫,劫持。

52.日削月割,以趋于亡:日,每天,名作状。月,每月,名作状。以,而。

53.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被积久的威势胁迫啊!

54.势弱于秦。于:比。

55.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可以:可以凭借。

56.苟以天下之大苟,如果。以,凭着。

57.下:指在六国之后

58.从:跟随。

59.故事:旧事,先例。

参考资料:

1、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 .全日制高级中学标准试验教科书(必修)·语文·第三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 .

2、吴功正 .古文鉴赏辞典 :江苏文艺出版社 ,1987 :918-924 .

3、韩俐华 .唐宋八大家散文 广选 新注 集评 苏洵卷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7年 :75-83 .

评价

苏询的《六国论》,不属于写的自由潇洒或错综起边的类型,而是在行文结构方面带有规范性的作品,体现了议论文论证严谨的特点。因为头绪清楚,变化较少,通过提要钩玄,逐段逐层梳理归纳,很容易搞清楚文章脉络和主要思想内容,在文章结构上便于学习。

但另一方面,苏洵的《六国论》把六国灭亡的原因归结于“赂秦”,尽管文章在论证上、语气上给人势如破竹的感觉,但今天看来显然失之偏颇。因为从本质上讲,六国灭亡是由于不思改革进取,不采取富国强兵之策,从而陷入落后挨打的境地,被历史所淘汰。当然也有战略、策略(包括“赂秦”)等方面的种种具体原因。单从某种视角看到了某些事实,便以为抓住了事物的全部,这是人类很容易陷入的误区。

参考资料:

1、节选自《应用写作》2006年第5期《事实论证——雄辩与僭越》

创作背景

《六国论》选自《嘉佑集》卷三。这是苏洵所写的《权书》中的一篇,《权书》共10篇,都是史论的性质。苏洵写这篇文章并不是单纯地评论古代的历史事件,而是借古讽今,警告北宋统治者不要采取妥协苟安的外交政策。

参考资料:

1、吴功正 .古文鉴赏辞典 :江苏文艺出版社 ,1987 :918-924 .

赏析二

《六国论》一开始,首先提出了六国破灭的原因。劈头四句话“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苏洵就斩钉截铁地给六国之所以灭亡定下结论。苏洵认为:六国之所以灭亡,不在于它们的武器不锐利,也不在于它们仗打得不好,而是在于他们一味地拿土地作为贿赂,向秦国乞求和平。“赂秦”就是贿赂秦国。这实际上是削弱自己力量,助长敌人的侵略野心,促使自己走向毁灭。所以作者接着申述说:“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然而事实上又并不是所有六国都向秦国奉献土地,而那些没有“赂秦”的国家也破灭了的原因是何,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苏洵故意这样设问,然后又作了回答:“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因此,归根结底,“赂秦”是莫大的致命伤。以上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论点,突出强调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是从六国方面来说的。

接着苏洵再从“赂秦”的两个方面来论述这种做法的后果。苏洵指出:秦国由于接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比秦国打胜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其他各国由于送贿赂而丧失的土地,比它们打败仗丧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那末,秦国所最欢迎而对其他国家所最不利的,当然就不在于作战了。这里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是侧重照应开头四句中的“非兵不利,战不善”,是从另一个角度补充和阐发了“弊在赂秦”的论点。

在接下来的两段文章里,作者又分别就“赂秦”的国家和不“赂秦”的国家,论述了它们各自灭亡的具体原因。

第二段先论述“赂秦”的国家灭亡的原因,“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是说这些国家的前辈创业的很难;“子孙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是说这些国家的后代只顾眼前的暂时利益,轻易地把前辈辛勤创有的国土随便割让给秦国;“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是说秦国并不因为得到奉献的土地而停止进攻。这就是第一段结尾所说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越向敌人屈服退让,就越增加敌人的气焰,敌人越得到好处,就越要加紧侵略。所谓“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秦国的侵略欲望根本没有止境,这是秦国侵略者不可改变的本质。诸侯各国奉献土地一味妥协,只能激起它的更大的侵略野心。这里,不需要通过作战,就已经判别胜负了,至于诸侯各国的因之而破灭,那更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作者为了把“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的道理讲得更为明白清楚,苏洵引用了古人的一个譬喻:“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薪”就是木柴,这个譬喻非常准确地、形象地表明了赂秦的严重危害和根本的错误。这一段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的“赂秦而力亏”一句,具体指的是韩国、魏国和楚国。这三个国家都紧靠秦国,当时秦国在军事战略上采取“远交近攻”,也就是结交远方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的方针,因此它们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和侵略,并且首先以地“赂秦”,结果最早被秦国消灭。

第三段是论述不“赂秦”的国家为什么会灭亡。齐国距离秦国最远,虽然不用向秦国奉献土地,但是齐国仍旧不敢得罪秦国,对其他国家遭受秦国侵略,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等五国相继败亡,它自己也成了秦国吞并的对象。燕国、赵国“能守其士,义不赂秦”,敢于同秦国武力相抗,所以像燕国那样小的国家尽管最后也失败了,但是比韩、魏、楚等国家要破灭得稍晚一些;赵国在与秦国的五次战争当中还取得了三次胜利,以后又不断给秦国以回击.可惜燕国太子丹派遣荆轲西刺秦王,企图通过个人谋杀来解救危难;赵国不信任自己的部将,中了秦国的反间计,杀掉了抗秦的重要支柱李牧,于是导致加速了自己的破灭。齐国不能援助其他五国,团结抗泰,燕国赵国不能坚持斗争,又处在秦国把各国“革灭殆尽”的时刻,因而得到和韩国,魏国和楚国同样的结局。这段论述主要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不赂者以赂者丧”一句的意思。这一段的末了,苏洵总结六国的破灭,从反面推进一层,指出六国避免破灭的道路。“三国各爱其地”是指韩国、魏国和楚国不要拿国土去向秦国乞求“一夕安寝”,“齐人勿附于秦”是指齐国要附随秦国而不去援助其他国家,“刺客不行”,是指燕国不要对秦国采用个人谋杀手段;“良将犹在”,是指赵国不要相信秦国的流言蜚语而杀掉自己的将领。这样,恐怕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未见得秦国必胜而六国必败。文章在这里笔锋一转,反跌得精神饱满,把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道理说得更加透彻,更加具有说服力量。

文章的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论述发表感慨。第四段的头几句是一种设想,为六国筹划怎样对付秦国。第三段末尾的设想,是仅仅就六国改变它们各自的方针路线来立论,所以只说胜负存亡“或未易量”,没有加以肯定。则进一步指出必须发愤图强,敢于斗争,并且团结一致,联合抗秦。秦国即使想要吞并六国,那恐怕也是咽不下喉咙里去的,可惜六国没有这样做。六国在敌人强大的威势面前屈服了,不敢斗争或者不能坚持斗争,最后全部破灭。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也是后代当国者应该吸取的历史经验。苏洵最后说:“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不要在强大敌人的威力面前被吓倒。

文章的第五段是作者继续发表意犹未尽的感慨,不同于第四段,第四段的感慨针对的是历史,第五段的感慨针对的是现实。整篇《六国论》,应该说到前一段的就结束了。苏洵决不是为评论历史而评论历史,苏洵的文章的全部锋芒几乎无不处处对准现实。是想以古代社会治乱、国家兴衰的历史经验教训作为处理当前国家的重大问题的借鉴。文章只写到前一段,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有这一段从古代历史引渡到现实政治,才见出它的主题深刻意义。这一段完全说的是北宋王朝的对外政策:北宋王朝与六国诸侯的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六国诸侯只是占有局部地区,力量有限,而北宋王朝则占有全国主要地区,力量远远超过六国诸侯。六国诸侯如果敢于同秦国斗争,还可以取得胜利,那么,北宋王朝同样敢于斗争,当然不成问题地更可以取得胜利。但是北宋王朝却“以天下之大”向辽政权和西夏政权屈服,一味妥协退让,不敢进行斗争,这就连六国也不如了。不用说,它最终也必然会得到六国破灭一样的后果。这—段文章只有六句,作者用笔相当精练,内容高度概括,而且在议论中包含着极大的感情分量。话说得十分含蓄婉转,同时问题又揭示得十分明确尖锐。从全文的布局来看,也收结得沉着有力。

战国当时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本来很纷繁复杂,但是苏洵只就对秦国的态度上,从六个国家当中区别出两个类型,“赂秦”和“不赂秦”;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韩国、魏国和楚国“以地赂秦”,第二种是齐国附随秦国,第三种是燕国和赵国“用武而不终”。三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属于“赂秦”一类,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不“赂秦”一类。苏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赂秦”问题上,为六国的破灭立论。因为这才是六国破灭的根本要害,不仅“赂秦”的韩、魏、楚三国因此丧亡,不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面的齐国因此不能保全,而且,即使能够跟秦国较量一下的燕国、赵国也因此失败。写文章就应该扣紧中心问题去发挥。重点摆对了,又要把它同别的部分联结起来,看出它们的相互关系。所以作者集中论述了“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以后,进而又论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当然,态度、分寸是不同的。苏洵对赂秦的韩、魏、楚三国是根本否定,对依附秦国的齐国是严肃批判,而对“用武而不终”的燕、赵两国是深切惋惜。这样,文章就显得分外有条理,有层次,畅达透辟,严密完整,使别人对自己的论点无可怀疑、无可驳斥。

参考资料:

1、吴功正 .古文鉴赏辞典 :江苏文艺出版社 ,1987 :918-924 .

2、吕晴飞 .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辞典 :中国妇女出版社 ,1991 :756-758 .

3、陈振张培恒 .古文鉴赏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1 :总1242-1244 .

赏析

六国被秦国灭亡的教训,是许多文史家关注的话题。仅“三苏”就每人写了一篇《六国论》。苏轼的《六国论》,针对六国久存而秦速亡的对比分析,突出强调了“士”的作用。苏轼认为,六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是久存的原因。只要把那些“士”养起来,老百姓想造反也找不到带头人了,国家就可以安定了。苏辙的《六国论》则是针对六国不免于灭亡的史实,指出他们相继灭亡的原因是不能团结一致,共同抗战,灭国是咎由自取。

苏洵的《六国论》不同于以上两篇。苏洵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借题发挥。苏洵的写作目的不在于总结六国灭亡的教训,而在于警告宋朝统治者勿蹈六国灭亡的覆辙。借古喻今,以谈论历史供当今统治者借鉴,这是苏洵高出其二子的地方。从历史情况看,六国灭亡的原因并不是“赂秦”。六国的失败,主要是政治上保守,因循守旧,不重视改革,不能坚持“合纵”政策去对付秦国的“连横”政策,被秦国远交近攻的手段各个击破。另一方面,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力大增,具备了统一中国的实力。加上战国长期的战乱,民不聊生,由分裂到统一,符合人们的愿望。秦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苏洵对此并非不知,他在文中也承认这一点:“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然而作者用意不在此,他的意图是点明赂秦是六国灭亡的原因,以此警告宋朝统治者,不要用贿赂的方法对待契丹和西夏,要用武力,要抵抗。明代何仲默说过:“老泉论六国赂秦,其实借论宋赂契丹之事,而卒以此亡,可谓深谋先见之识矣。”

宋朝建国后,宋太祖片面地接受唐朝藩镇割据,尾大不掉,以至灭亡的教训,采取了“虚外实内”的政策,削弱边关的实力,调集重兵驻守京城。结果造成了边关的空虚。辽国乘虚而入,屡犯边疆。宋太宗继位后,曾两次派兵击辽,均遭失败。后宋太宗两次进攻幽州,企图夺回幽云十六州,又遭败绩。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大兵压境,直逼澶州城下(今河南濮阳),威胁汴京开封。于是,宋与辽签定了“澶渊之盟”,答应向辽输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到了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辽再次要挟,宋只得增加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第二年(1043年),西夏也来要,又是赐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人民的血汗就在这种纳赐之中,付之东流。苏洵对此痛心疾首,他借古喻今,纵横恣肆,痛陈利弊,对当权者进行规劝,希望其改弦易辙,增强国力,与敌斗争。苏洵的议论虽不无可商榷处,但总的立论是正确的,并且不幸为苏洵所言中:就在苏洵死后六十年,终于发生了“靖康之变”(1126年),北宋重蹈了六国的覆辙,为后起的金所灭,徽、钦二帝被俘,客死异国他乡。

《六国论》除去在立论上具有借题发挥、借古喻今的写作特点外,在论证的严密性、语言的生动性上也堪称典范。第一段的逻辑性是非常严密的。作者开篇亮出观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开宗明义,直截了当,使读者一眼就抓住了论者的中心。然后,作者解释论点:“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这就指出了贿赂的危害,言简意赅,要言不烦。再后,作者设问:“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答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这就使得文章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最后一句总结全段:“故曰弊在赂秦也。”这一段起到了“纲”的作用,后面的二、三两段实际上是围绕第一段展开的。

本文的语言生动有力。议论性的句子简捷有力,叙述性的句子生动感人。比如:“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这些叙述语言本身带有主观感情,还有描述的特点。作者还运用引用、对比、比喻等手法,使语言灵活多样,增强了表达效果。本文的句式也整饬有度,特别是四字句占了一定比例,读起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富有节奏感。文章史实论据典型、充分,分析、对比、比喻等论证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句式多变,感情激切,富有感染力。本文虽是史论,但作者本意不在于论证六国灭亡的原因,而在于引出历史教训,讽谏北宋王朝放弃妥协苟安的政策,警惕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

欧阳修评价苏洵的文章说:“吾阅文士多矣,独喜尹师鲁、石守道,然意犹有所未足,今见子(苏洵)之文,吾意足矣。”的确如此,苏洵此文,奔腾上下,纵横出入,气势犹如江河决口。他见识深远,眼光犀利,议论精辟透彻,足警世人。无怪乎本文近千年来盛传不衰!

写作特点

1.借古讽今,针砭时弊

战国时代,七雄争霸。为了独占天下,各国之间不断进行战争。最后六国被秦国逐个击破而灭亡了。六国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是秦国经过商秧变法的彻底改革,确立了先进的生产关系,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军事实力超过了六国。同时,秦灭六国,顺应了当时历史发展走向统一的大势,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本文属于史论,但并不是进行史学的分析,也不是就历史谈历史,而是借史立论,以古鉴今,选择一个角度,抓住一个问题,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地确立自己的论点,进行深入论证,以阐明自己对现实政治的主张。因此我们分析这篇文章,不是看它是否准确、全面地评价了历史事实,而应着眼于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本文从历史与现实结合的角度,依据史实,抓住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一点来立论,针砭时弊,切中要害,表明了作者明达而深湛的政治见解。文末巧妙地联系北宋现实,点出全文的主旨,语意深切,发人深省。

2.论点鲜明,论证严密

本文为论说文,其结构完美地体现了论证的一般方法和规则,堪称古代论说文的典范。文章开篇即提出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论点;然后以史实为据,分别就“赂秦”与“未尝赂秦”两类国家从正面加以论证;又以假设进一步申说,如果不赂秦则六国不至于灭亡,从反面加以论证;从而得出“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的论断;最后借古论今,讽谏北宋统治者切勿“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文章围绕中心论点展开论证,既深入又充分,逻辑严密,无懈可击。全文纲目分明,脉胳清晰,结构严整。不仅句与句、段与段之间有紧密的逻辑联系,而且首尾照应,古今相映。文中运用例证、引证、假设,特别是对比的论证方法。如“赂者”与“不赂者”对比;秦与诸侯双方土地得失对比,既以秦受赂所得与战胜所得对比,又以诸侯行赂所亡与战败所亡对比;赂秦之频与“一夕安寝”对比;以六国与北宋对比。通过对比增强了“弊在赂秦”这一论点的鲜明性、深刻性。

3.语言生动,气势充沛

在语言方面,本文除了具有一般论说文用词准确、言简意赅的特点之外,还有语言生动形象的特点。在论证中穿插“思厥先祖父……而秦兵又至矣”的描述,引古人之言来形象地说明道理,用“食之不得下咽”形容“秦人”的惶恐不安,大大增强了文章的表达效果。文章的字里行间饱含着作者的感情。不仅有“呜呼”“悲夫”等感情强烈的嗟叹,就是在夹叙夹议的文字中,也流溢着作者的情感,如对以地事秦的憎恶,对“义不赂秦”的赞赏,对“用武而不终”的惋惜,对为国者“为积威之所劫”痛惜、激愤,都溢于言表,有着强烈的感染力,使文章不仅以理服人,而且以情感人。再加上对偶、对比、比喻、引用、设问等修辞方式的运用,使文章“博辨以昭”(欧阳修语),不仅章法严谨,而且富于变化,承转灵活,纵横恣肆,起伏跌宕,雄奇遒劲,具有雄辩的力量和充沛的气势。

参考资料:

1、吴功正 .古文鉴赏辞典 :江苏文艺出版社 ,1987 :918-924 .

苏洵

苏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与其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苏洵长于散文,尤擅政论,议论明畅,笔势雄健,有《嘉祐集》传世。 ► 苏洵的诗词 ► 苏洵的名句

猜您喜欢
©国学猫 皖ICP备18026045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