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部分类 国学典籍 国学人物 成语大全 汉语词典 汉语字典 在线反馈

墙头雨细垂纤草,水面风回聚落花。

出处

全诗

百战功成翻爱静,侯门渐欲似仙家。

墙头雨细垂纤草,水面风回聚落花。

井放辘轳闲浸酒,笼开鹦鹉报煎茶。

几人图在凌烟阁,曾不交锋向塞沙?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身经百战功成名就反倒喜欢平静,显赫侯门日渐清幽好像洞仙人家。

墙头上细雨蒙蒙低垂着纤纤绿草,水面上微风回旋聚集着片片落花。

到井台放下辘轳闲逸中浸凉美酒,开鸟笼鹦鹉学舌提醒人莫忘煎茶。

有几人有资格将形象画在凌烟阁,却不曾身经百战交锋于塞外黄沙?

注释

林亭:老将军的住所。

翻:副词,反而。

侯门:君主时代五等爵位第二等为侯,这里指老将军的府第。仙家:仙人所住之处。

纤(xiān)草:细草,小草。

辘轳(lùlú):利用轮轴制成的一种起重工具,用在井上汲水。

煎(jiān)茶:烹煮茶水。

凌烟阁:贞观十七年(643),唐太宗将开国功臣长孙无忌等二十四人的画相刻在凌烟阁内。唐太宗亲自作赞,褚遂良书,阎立本画。这二十四人都曾是带兵打仗的武将。

向塞沙:在塞外沙场作战。这里泛指带兵作战。

参考资料:

1、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出版社,2010:841

2、周汉申.诗词曲名篇赏析: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3:188

鉴赏

这首诗因颔联两句饮誉诗坛。王衍品读之后,很是欣赏,于是赐张蠙霞光笺,并将召掌制诰。权臣宋光嗣以其“轻傲驸马”,遂止。

首联“百战功成翻爱静,侯门渐欲似仙家”,概括点出老将心境的寂寞及其门第的冷落。一个“翻”字,甚妙。老将有别于隐士,不应“爱静”,却“翻爱静”;“侯门”与仙人的洞府有异,不应相似,偏“渐欲似”,这就把这位老将不同于一般的性格揭示出来。

颔联、颈联四句,作了具体刻画。“墙头雨细垂纤草”,“侯门”的围墙,经斜风细雨侵蚀,无人问津,年久失修,已是“纤草”丛生,斑剥陆离。状“纤草”着一“垂”字,见毫无生气的样子,荒凉冷落之意,自在言外。“水面风回聚落花”,写园内湖面上,阵阵轻微的旋风,打着圈儿,把那零零落落浮在水面上的花瓣,卷聚在一起。这里只用了七个字,却勾画出一幅风自吹拂、花自飘零、湖面凄清、寂寞萧条的景象。园林冷落如许,主人心境可知。这是诗人寓情于物之笔。

“井放辘轳闲浸酒”,老将取井水之凉,使酒清凉爽口,写其闲适生活。“笼开鹦鹉报煎茶”,打开鹦鹉笼子,任其自由往来,好让它在有客光临时报告主人,督请煎茶待客。这两句从侧面借助物情来反映人情,不仅使画面的形象鲜明生动,构成一个清幽深邃的意境,而且深刻细腻地揭示出老将的生活情趣和精神状态,手法相当高明

尾联“几人图在凌烟阁,曾不交锋向塞沙”,用反诘的句式对老将进行规劝与慰勉,揭出诗的主旨。据《新五代史》载:蜀王建五年曾起寿昌殿于龙兴宫,“画建像于壁”,并且还起“扶天阁,画诸功臣像”。这两句是说:在凌烟阁画像留名的人,又有谁不曾在战场上立过功呢?功劳是不可抹煞的,感到寂寞与萧条是大可不必的。

这诗在艺术上也很有特色。前六句铺写老将寂寞闲适的“仙家”生活,后二句笔锋一转,点明旨意,文势波澜曲折。本来,以“百战”之功赢得封侯的老将,在诗人看来更应竭力报国。可“功成”反爱起“静”来,这是出人意外的;“静”且不说,还愈来愈欲“似仙家”,一点世事也不关心了;不唯如此,竟连自己居住的园林也懒得去经营修葺了。铺写老将的消沉,一层比一层深入,反过来证明规劝老将的理由越来越充分。如果说,前者是“画龙”,那么后者就是“点睛”;二者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使诗歌的“理”,在情景交融的画面中表现出来,规劝之旨,体现于诗情画意之中。

参考资料:

1、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341-1342

2、贺新辉.全唐诗鉴赏辞典:中国妇女出版社,1997:2619-2621

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的背景,《分类诗话》曾载:一日,前蜀后主王衍与徐太后游成都东门内的大慈寺,见壁上题有“墙头雨细垂纤草,水面风回聚落花”,欣赏良久,询问寺僧,知是张蠙(pín)所作。由此可见,这首诗很可能是作者游大慈寺后有感而作的,具体创作时间不祥。

参考资料:

1、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341-1342

2、贺新辉.全唐诗鉴赏辞典:中国妇女出版社,1997:2619-2621

张蠙

字象文,清河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哀帝天复初前后在世。生而颖秀,幼能为诗登单于台,有“白日地中出,黄河天上来”名,由是知名。家贫累下第,留滞长安。乾宁二年,(公元895年)登进士第。唐懿宗咸通(860-874)年间,与许棠、张乔、郑谷等合称“咸通十哲”。授校书郎,调栎阳尉,迁犀浦令。五建建蜀国,拜膳部员外郎。后为金堂令。 ► 张蠙的诗词 ► 张蠙的名句

猜您喜欢
©国学猫 皖ICP备18026045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