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人各为其主,这是无可指责的。
李延寿,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学家,今河南安阳市人。贞观年间,做过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后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他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即《经籍志》)、 《晋书》及当朝国史的修撰,还独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 ► 李延寿的诗词 ► 李延寿的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