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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

出处

原文

  王安期作东郡太守,世乱,令曰:夜不得私行。吏系得一夜行人。王问:“自奚来?”云:“从师家授业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其归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王安期担任东海郡守的时候,世道混乱,就下令:夜晚不能私自出行。差役抓到了一个夜晚出行的人。王安期问:“你从哪里来呀?”(被抓的人)回答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课回来,没发觉天(已经)黑了。”差役问:“(需要)鞭打(他)吗?”王安期说:“以鞭打发奋读书的人来树立威信,恐怕不是治理好地方的办法!”(于是王安期)放了他,并命令差役将他送回家。

注释

系:抓。

云:说。

致:达到。

释:释放。

本: 根本。

立:树立。

夜:在夜晚。

行:出行。

令:命令。

还:回来。

作:担任。

令:下令。

自:从。

反:同“返”,返回。

使:让,叫。

简析

此文通过王安期任东郡太守时处理夜行者一事,展现出其宽仁与明智的治理理念。在乱世中,为维持治安,王安期颁布夜行禁令。当捕获一名夜行书生时,书生解释自己是求学归来而不知天色已晚。面对是否惩罚的抉择,王安期拒绝以鞭挞书生来树立威名,认为这不是治理的根本之道,反而选择释放书生并派吏护送他回家。王安期的行为不仅体现了他对百姓的尊重与理解,更彰显出其以教化而非严刑峻法为治理核心的仁政思想,展现出他作为地方官的智慧与人文关怀。

刘义庆

刘义庆(403—444)汉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字季伯,南北朝文学家。自幼才华出众,爱好文学,并广招四方文学之士,聚于门下。刘宋宗室,袭封临川王,公元444年(元嘉21年)死于建康(今南京)。除《世说新语》外,还著有志怪小说《幽明录》。 ► 刘义庆的诗词 ► 刘义庆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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