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张举是吴国人,担任句章县官。这个县有一个妻子杀死了丈夫,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妻子不服罪。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一头杀死它,一头活着时用柴火焚烧,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之后,妻子终于认了罪。
注释
吴:即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
句章:古地名。
令:县令。
邑:县,当地。
因:趁机。
舍:房屋。
称:谎称。
讼:告状。
举:指张举。
积:堆。
薪:柴草。
者:······的人。
因:于是。
鞠(jū):审讯。
服:认罪。
简析
张举是位智慧的官员,面对一起疑似纵火烧夫案,他巧妙设计实验:同时焚烧死猪与活猪,发现活猪口中有灰而死猪无灰。据此检验死者尸体,同样口中无灰,从而揭露了凶手伪造火灾现场的罪行。这篇短文讲述张举以科学的方法断案,展现出他的聪明才智与公正无私。
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
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
父行,女以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
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蠒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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