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轻财好施,尤厚于族人。既贵,于姑苏近郊买良田数千亩,为义庄,以养群从之贫者。择族人长而贤者一人主其出纳,人日食米一升,岁衣缣一匹,嫁娶丧葬,皆有赡给。聚族人仅百口。公殁逾四十年,子孙贤令,至今奉公之法,不敢废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范仲淹看轻财富,喜欢施舍他人钱财,尤其对待族人时特别宽厚。他富贵之后,在姑苏靠近外城的地方买了数千亩好的田地,当做义庄,用来养活跟随他但比较贫穷的人,他选出一个辈分高而且有贤能的人来管理他钱财的进出,每个人每天吃一升米,每年拿一匹细绢做衣服,另外婚丧嫁娶,都会给他们钱。聚集的族人将近有一百口。范仲淹去世之后的四十年,子孙贤明善良,一直都尊奉范仲淹的规矩做法,不敢废止。
注释
轻:看轻。
好:喜欢。
施:施舍。
尤:尤其。
于:对。
厚:不刻薄,待人好,宽厚。
既:已经。
群从:指堂兄弟及侄子辈。
缣 :细绢。
赡给:指周济救助。
仅:将近。
殁:死亡。
令:善,美好。
简析
范文正公的轻财好施和深厚族谊,体现了其高尚的人格魅力和家族责任感。他设立义庄、资助贫困族人的善举,不仅解决了族人的生计问题,还维护了家族的和谐稳定。其子孙后代能够继承并发扬这种优良传统,更彰显了家族精神的可贵和持久。这一事迹不仅是对个人美德的颂扬,也是对家族文化和社会责任感的肯定。
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虽有魁垒拔出之才,其一累黍不中尺度,则弃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诿曰:“有司有法,奈何不中!”有司固不自任其责,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皆曰:“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
呜呼!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弃之,可怪也!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夫农夫不咎岁而菑播是勤,甚水旱则已;使一有获,则岂不多邪?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予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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