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ǒu走mǎ马yǐn引--lǐ李hè贺
wǒ我yǒu有cí辞xiāng乡jiàn剑,,yù玉fēng锋kān堪jié截yún云。。
xiāng襄yáng阳zǒu走mǎ马kè客,,yì意qì气zì自shēng生chūn春。。
cháo朝xián嫌jiàn剑guāng光jìng静,,mù暮xián嫌jiàn剑huā花lěng冷。。
néng能chí持jiàn剑xiàng向rén人,,bù不jiě解chí持zhào照shēn身。。
译文
我有辞乡远游的护身利剑,剑刃锋利得能把云层砍断。
在襄阳,骑马的行人熙熙攘攘,我的意气更是如春草生长。
早上就嫌那剑光过于安宁,晚上又嫌那剑花过于冷淡。
只知道挥剑斩凶,为人排忧解难,不明白先要持剑防护自身。
注释
走马引:乐府旧题。崔豹《古今注》:“《走马引》,樗里牧恭所作也。为父报怨杀人,亡匿山下。有天马夜降,围其室而鸣。觉,闻其声以为吏追,乃奔去。旦观乃天马迹。因惕然大悟曰:吾之所处将危乎。遂荷杖去入沂泽中,援琴而鼓之,为天马声,曰《走马引》。”
我:游侠自谓也。
辞乡剑:辞乡外出远游的护身利剑。
玉锋:剑锋白净如玉。
堪:能。
截云:一作“裁云”。犹切云,极言锋刃之利。典出 《庄子·说剑篇》:"上决浮云,下绝地纪。"
襄阳:一作“长安”。
走马客:一作“走马使”。谓游侠少年,即侠客。
光:一作“花”。静:一作“净”。
剑花:指剑刃。花,一作“光”。
持剑向人:即将锋刃加诸对手。
“不解”句:一作“解持照身影”。不解,不懂、不能,既可解作不明白先要防护自己的道理,也可解作不具备保护自己的能力。持照身,持剑防护自身。
参考资料:
1、闵泽平.李贺全集汇校汇编汇评.武汉:崇文书局,2015:354-355
2、冯浩非 徐传武.李贺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51-52
这首诗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达了诗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也隐含着诗人对理想侠士的渴念。开头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三四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五六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结尾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全诗用典贴切生动,意蕴曲折幽微。
首联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夸说武器的锋利,实是吹嘘技艺的高超,自诩利刃天下无双,犹言自负绝艺天下难敌。
颔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襄阳走马客”,此句并非实指,而是借襄阳历史名人来喻写所谓的侠客。襄阳历史上与骑马相关的名人,一是晋代镇南将军山简,他驻守襄阳时,经常醉后策马狂奔,自比中原健儿;另一个是梁武帝萧衍,他做襄阳守将时,积极备兵秣马,准备进击立都扬州的齐东昏侯。两个襄阳名人,一个醉后纵马,骄狂放荡,一个备马盘缰,立意杀人,确与骄狂无忌、渴望杀人的市井豪侠有几分相像,故喻之为 “襄阳走马客”。
颈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他急切地想杀人立威,嫌日子过得太慢、太无聊。朝、暮,既有自朝至暮的意思,也有朝朝复暮暮之意。两句诗都表达同一个意思,以重复的笔法铺写其百无聊赖。这种嫌恨似是未曾杀过人者对于挺剑杀人的盲目向往,大言惑众,并非职业杀手未得新雇主时的恼恨。如果已杀过人,未必会如此张扬。李白《侠客行》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见报仇杀人者,定会隐身远遁,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人夸说自己有“辞乡” 的利剑,渴望锋刃饮血。
尾联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这与开头两句遥相呼应,开头是“豪侠”的自我吹嘘,结尾是对“豪侠”的当头棒喝。言外之意是说,自称能仗剑杀人的侠客,未必真有过人的本领,恐怕多半是言过其实的市井少年,连照看自身都未必能做到。
此诗的主旨是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而在失望之中,实隐含着对于理想侠士的渴念。这后一层意思,透露出凄苦落寞而又激愤不平的身世之感。诗中曲折幽微的意蕴,非潜心涵咏,难以索解。
此诗另有一说,认为李贺亦用“剑”这意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高度自诩和自信。诗人是用剑之锋利喻自己才能之卓异,谓志士有四方之意,怀抱利器,只知为人,不知为己,却终不得一试。
参考资料:
1、闵泽平.李贺全集汇校汇编汇评.武汉:崇文书局,2015:354-355
2、冯浩非 徐传武.李贺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51-52
3、陈鹏程.英雄慷慨之音:中国古代诗词中剑意象的主要意蕴及文化成因[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9-31
《走马引》 系乐府旧题,原本咏写一个杀人者逃避追捕的故事。因乐府旧题咏写的是杀人报仇的侠士,旧注均认为李贺这篇《走马引》的主旨为咏写曾经杀过人的任侠之士。诗人自负其才而贫寒困顿,思得人救助而无所委命,不能不对世间所谓豪侠失望。《走马引》 正是这样的借题发挥之作,意在讽刺当时自诩豪侠者之流不过欺世盗名而已。
参考资料:
1、冯浩非 徐传武.李贺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51-52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