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祺
「清代」
陈寿祺(1771—1834),清代儒学家。字恭甫、介祥、苇仁,号左海、梅修,晚号隐屏山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嘉庆四年进士,十四年充会试同考官,父母殁后不出仕,主讲鳌峰、清源书院多年,有《左海全集》。 ►陈寿祺的诗词(16条)
人物生平
陈寿祺生于清高宗乾隆三十六年(1771),卒于宣宗道光十四年(1834),年六十四岁。家住黄巷 [1] ,与梁章钜毗邻。陈家世代业农,从祖父陈起龙起,弃农读书,父陈鹤书,岁贡生,以经学教授生徒。寿祺5岁发蒙,“不饮,不弈,樗蒲不入座,惟手不释卷”。6岁从名师周立岩,年15补县学生员,师从大儒孟超然。孟以国士待之,并预言:“十年后,福建有通儒起,陈生是也。”年十八,上福康安百韵诗并序,沈博绝丽,时称才子。
乾隆五十四年(1789)得中举人;嘉庆四年(1799年),进京应进士试,最初试卷被分房考官所遏,幸座师阮元向主考大学士朱珪极力推荐,才被录取。进士及第后,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在京时,与武进张惠言、高邮王引之以治经学齐名。不久,告假回闽省亲,途经杭州,座师阮元正任浙江巡抚,留他主讲杭州敷文书院,兼教诂经精舍生徒。阮元组织人编纂群经古义为《经郛》数万卷,其义例皆请寿祺拟定。寿祺还自撰《五经异义疏证》,成了当时的经学名著。
嘉庆八年(1803年),还京销假,翌年,任广东乡试副考官。
嘉庆十二年(1807)为河南乡试副考官,曾亲阅二、三场所有落卷。
嘉庆十四年(1809)任会试同考官,京察一等,记名御史。
嘉庆十五年(1810年),父亲病逝,陈寿祺连夜赶回家,为奉养老母,从此决定不再出仕,此时仅40岁。
嘉庆十七年(1812),福建巡抚张师诚入朝,皇帝命将御制《全史诗》带回交学者编定,张师诚请陈寿祺主持,陈寿祺如期完成,编定中颇有独到见解。孝服满后,陈寿祺到泉州主讲清源书院,历10年,以经学教授诸生。当时,清源书院常成为过境官员的旅舍,影响学业,陈寿祺致函督、抚请禁,并要求通饬本省各府、州、县,不得再以书院招待过往官员,此风遂绝。 [2]
道光二年(1822),陈寿祺丁母忧回里,服满,主讲福州鳌峰书院达10年。在此,陈寿祺首重考核学生品行,其次才是考该课文。并订立规章,整肃课程,厉行儒家的传统思想教育,并作《义利辨》、《知耻说》、《科举论》3文,传示诸生。10年中造就不少人才,其中著名者有诗人张际亮、史学家王捷南、理学家梁文等。
陈寿祺还关心家乡的建设和文化事业,如赈济福州贫民,兴修东湖、西湖和莆田木兰陂,都由陈寿祺主持或协助办理。福州贡院修建已及百年,陈寿祺建议闽浙总督孙尔准、巡抚韩克均募款修建,增添号舍,加高围墙,仅6个月完工。
陈寿祺热心宣扬本省的先贤和良吏。道光四年(1824),陈寿祺联合士绅,呈请督、抚将黄道周从祀孔庙,并为之刊行《黄忠端集》66卷。
嘉庆(1796~1820)末年,福建布政使李庚芸居官清正,因对总督汪志伊和巡抚王绍兰的官僚作风不满,遭诬陷迫害,以致自缢身死。陈寿祺深为不平,动员生员林天光等向钦差呈诉,使李庚芸的冤案得以平反,汪志伊、王绍兰被罢官。
陈寿祺关心修志工作,《福建通志》自乾隆三十三年(1768)修成续志以后,已过60多年未曾修纂,地方文献散失甚多,而康熙志和乾隆正、续两志又存在一些错误。陈寿祺建议地方当局,把修缮贡院的余款2万余缗作为修纂新志的费用。当局接受其建议,并请陈寿祺担任总纂。
道光九年(1829),通志馆开局,陈寿祺为通志创立义例,并自撰《形势》、《山川》二门和《儒林》、《文苑》后传。编撰新志3年中,陈寿祺患病日渐沉重,仍抱病修订稿本。
道光十四年(1834),《福建通志》即将完成之时,陈寿祺已耗尽心力,于是年二月二十日病逝福州黄巷家中。
有子陈乔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