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í石liú榴--lǐ李shāng商yǐn隐
liú榴zhī枝ē婀nà娜liú榴shí实fán繁,,liú榴mó膜qīng轻míng明liú榴zi子xiān鲜。。
kě可xiàn羡yáo瑶chí池bì碧táo桃shù树,,bì碧táo桃hóng红jiá颊yī一qiān千nián年。。
译文
碧绿的石榴树婀娜迎风,鲜红的石榴像挂满灯笼。里面有一层透明的薄膜,白玉般的石榴子鲜美齐整。
瑶池的碧桃树有什么值得羡慕,哪比得上石榴树扎根民众。碧桃虽美结果要经千年,石榴每年都能带来农家小院的笑声。
注释
石榴: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是从西域引进中原的,
“榴膜”句:石榴夏季开花,尊革质,宿存,后成果实的外皮。浆果近球形,秋季成熟内部由薄膜状心皮壁隔离为数室。外种皮肉质半透明,多汁故称“榴子鲜”。
“瑶池”句:《汉武内传》载:西王母命侍女索桃,须臾,以玉盘盛仙桃七颗,以五颗与武帝,帝辄收其核,欲种之。西王母曰:“此桃三干年一实,中夏地薄,种之不生。”瑶池碧桃指此。可羡:何羡,岂羡。
碧树:传说中长于仙山的异树。
参考资料:
1、(清)梁修撰;梁中民,廖国楣笺注. 花埭百花诗笺注[M]. 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89.04.第37页 .
2、熊四智主编. 中国饮食诗文大典[M]. 青岛:青岛出版社, 1995.01.第214页
3、宋金鼎著. 李商隐诗今译[M]. 郑州:海燕出版社, 2012.08.第132页
唐朝时,女皇武则天特别喜爱石榴,于是其栽培随进入繁荣发展的时期,一度出现长安“榴花遍近郊”的盛况。当年杨贵妃在华清宫时,以观赏石榴花的艳态美容,因此有了“贵妃花石榴”的美名。所以,石榴在李商隐生活的唐代是美丽女子与纯洁爱情的象征。《石榴》此诗亦是李商隐为爱情而写。
参考资料:
1、王兴波著. 遇见最美的唐诗[M]. 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3.04.第208页
2、王红军.李商隐诗复叠辞格之美[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第4期).
石榴是美丽女子与纯洁爱情的象征,诗人盛赞了婀娜的榴枝、繁富的榴实、轻盈的榴膜、鲜丽的榴子,表现了自己的爱慕之情,然而尽管石榴比碧桃还要美丽娇艳,却也无法红颜“一千年”。《石榴》既是生命的挽歌也是爱情的悼亡诗。“榴”字凡四叠,分别写其枝、实、膜、子,突出了石榴的美艳,读来春风扑面,不独上下句复辞,联内亦复辞。“碧桃”联袂而出,深叹人间红颜易逝,唯有深藏于心底的真诚与美好的情感才真的可以“碧桃红颊一千年”。
在艺术特色上,此诗运用了复词重言的手法,从而使节奏回环,词脉婉曲。李商隐写过许多这样的诗。有同步往复的,如“一弦一柱思华年”,“此花此叶长相映”。有同句双步往复的,如“一夕南风一叶危”,“半留相送半迎归”。这种同句不同音步的重叠往复,又可以组成对仗的一联,如“昨夜星辰昨夜风,画堂西畔桂堂东”;“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还有同联内前后一次单复的,“只知解道春来瘦,不道春来独自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还有同联前后蝉联的,如“巴江可惜柳,柳色绿侵江”;“春日在天涯,天涯日又斜”。也有同一联前后句首尾衔顾,使回环增大,涵盖全联的,如“春风为开了,却拟笑春风”;“回肠九回后,犹有剩回肠”。惟独这《石榴》一首诗内多次连环回复,大小回环相套,读来意韵连绵,回味无穷,绕梁三日,挥之不去。
参考资料:
1、王红军.李商隐诗复叠辞格之美[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第4期).
2、郭清扬.石榴[J].青少年日记(小学版),2016,(第12期)
李商隐,字义山,号玉溪(谿)生、樊南生,唐代著名诗人,祖籍河内(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出生于郑州荥阳。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乡沁阳(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作品收录为《李义山诗集》。 ► 李商隐的诗词 ► 李商隐的名句
晨趋紫禁中,夕待金门诏。
观书散遗帙,探古穷至妙。
片言苟会心,掩卷忽而笑。
青蝇易相点,白雪难同调。
本是疏散人,屡贻褊促诮。
云天属清朗,林壑忆游眺。
或时清风来,闲倚栏下啸。
严光桐庐溪,谢客临海峤。
功成谢人间,从此一投钓。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